(1)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减贫目标任务,按照“一超六有”标准,完成2018年度预脱贫582户2016人脱贫,完成2017年117户459人脱贫户巩固提升;完成421户1565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以及交通、饮水、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建设。
(2)明确责任主体。各联片领导及驻村干部全权负责所驻村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全局,团结带领村社干部、党员真抓实干,实现“一超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查漏补缺、对标补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3)明确责任追究。各联片领导及驻村干部严格落实镇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对调度不及时、工作业务指导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造成脱贫攻坚工作滞后、受到上级问责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进入个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