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县长同志帮忙解决退伍老党员退休工龄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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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编号: | 20210201095053495 | 来信时间: | 2021-02-01 0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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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求决 | 姓名: | 余**** |
| 内容: | 尊敬县长同志:我叫王朝海,是通江县沙溪镇一名老党员,同时也是一名退伍军人。本应于2021年退休,享受天伦之乐。但因工龄认定问题,迟迟无法完成社保办理手续。多次踏入社保大门,均未能解决,实属无奈,特请县长同志帮忙解决。我的工作历程(1)1980年1月-1984年1月,作为革命老区的一名男儿,我积极参军报效祖国;(2)1984年2月-1985年12月,应沙溪区区公所(相当于现在的沙溪镇政府)号召,参加沙溪大井坝电站建设工作,为沙溪大井坝电站开疆拓土;(3)1986年1月-后续年份,持续奋斗。后来入国家电网,持续为贫困地区保障电力供应。工龄认定(1)2001年11月,通江县劳动局派驻工作组进入沙溪大井坝电站开展工龄认定工作,经一周详细调查取证,于2001年12月3日出具了《关于确定胡学坤等十六名同志参工时间及连续工龄的通知》,文件号:<通劳险【2001】第234号>。注:红头文件,有原件。文件主要内容如下:沙溪大井坝电站:经研究同意:......王朝海同志的参工时间从一九八零年一月起算,并计算连续工龄。特此通知。当前遇到的问题: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研究讨论认可先前文件,但我在办理中,被要求提供1984年2月-1985年12月期间工作证明材料。我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下:(1)<通劳险【2001】第234号>文件已明确参工时间以及计算连续工龄,同时近期已开会认可该文件,为何已经有前辈们通过辛苦调研并出具的文件,仍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2)36年了,当初的公司早已不在,哪还有啥文件资料。这段时间是沙溪大井坝电站建设期,哪有啥专业的人力管理部门,工资都是现金结算,哪有啥人力资料。这不是为难我们嘛。请帮助我们老一辈同志解决一下工龄认定问题,谢谢!当事人: 王朝海 15882722119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03-09 09:51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你好!你来信反映退伍老党员王*海退休工龄认定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王*海,男,1960年12月出生,1979年11月应征入伍,1984年1月退伍,1984年2月至1985年12月间断,1999年8月原通江县劳动局以通劳招(1999)字第98号文招收为大井坝电站农民合同制工人,2001年12月原通江县劳动局以通劳险〔2001〕第234号文确定了王*海的连续工龄,2021年1月18日我局以通人险〔2021〕08号文件作出了同意王*海同志退休的通知,2021年1月22日县社保局已核定王*海同志的基本养老金并从2021年1月起执行。 综上所述:王*海同志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参工时间确定为1979年11月,1984年2月至1985年12月期间间断工龄符合政策规定。通过与王*海电话沟通,王*海同意此回复意见。 感谢你的留言,如有其它问题需咨询,欢迎致电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1611)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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