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林业局关于《通江县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县林业局 调查时间: [ 2024-04-03 00:00 ] 至 [ 2024-05-02 17:00 ] 状态: 已结束

为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禁止猎捕和杀害陆生野生动物及破坏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定《通江县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网络发送电子邮件、在线提交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2日。

二、意见征求途径

1.邮寄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红峰大厦8楼,通江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邮编:636700,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13551494515。

2.电子邮箱:541729263@qq.com。

3.联系电话:0827—7663116(工作日),13551494515。

4.网站留言:在本页面下提交留言即可。

    附件1:通江县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通江县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通江县林业局

2024年4月3日

调查结果

通江县林业局牵头起草的《通江县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2日在通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内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采纳意见建议0条。


通江县林业局

2024年5月6日

调查事项

1、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