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规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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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41129155441637 来信时间: 2024-11-29 15:41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朱****
内容: 2024年9月1日,本人及亲友在通江县石牛嘴新区金诺名邸各交了5000元订购房子,由于贷款方式开发商一变再变要求按网贷消费模式,本人了解消费贷购房是违法行为,联系开发商后主动要求退款也签订退款协议,可是至今没有退款到位,11月14日打电话给12345至今未回复处理方式,联系高明新区管委会及开发商销售业务员都未明确回复退款时间,也一直拖再拖。现投诉开发商不予退款,希望尽快退款,请处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4-12-18 09:0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来信反映的问题我委已知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委与开发企业联系沟通,金诺名邸售楼部同意退款。金诺名邸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将于本周内返还您交纳的订金。

感谢您对新区的支持与理解!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