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老百姓反映通江县城至铁溪镇的公路区间限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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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BZQ20241219231350312 | 来信时间: | 2024-12-19 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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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意见建议 | 姓名: | 钱**** |
内容: | 诺江镇到铁溪镇区区70-80公里,无盘山公路,无急弯陡坡,设置了5-6个区间限速路段,限速里程占到了总里程的一半以上,限速四十公里。 我常年生活在成都,老家在春在镇,除了旅游和偶尔走亲访友,基本上不会在这条路通行。距离上一次走这条路(去王坪烈士陵园)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但听到说这条路的限速问题如此突出不由得为家乡老乡出行以及红色旅游爱好者甚至来老家投资兴业的有志者捏一把汗。 过去的交通突出问题主要反映在收费不合理上面,一条几十公里的省二级公路有几个收费站的情况时常见诸报端,国家为了发展经济,支持地区间互联互通出台了很多的法律法规来纠正这个问题,取缔了几千个不合理的收费站,很快见到了效果,国家经济解除了很多束缚,活力倍增,迎来了新一轮经济高速增长的景象。 我相信老家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设置区间限速的措施初衷是好的,本着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速行驶在汽车质量参差不齐的年代是必要的。但是,任何交通管理法规及政策都需要与时俱进,及时根据新的时代,新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及新的汽车质量状况做调整。国家对高速公路的超速管理及时做了调整(超速20%之内不扣分)也是基于社会进步以及汽车技术发展的现实做出的明智决策。 对于一个据说还是G字头的道路限速40公里,我个人觉得有点矫枉过正或者暴殄天物了。在新的时代,我们呼唤新的交通管理政策法规-在通铁路,以便释放更多的出行需求,提高出行效率,降低出行成本,从而增强活力。 谢谢阅览!希望有回应!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通江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4-12-27 16:13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通江县G347是我县重要交通要道,日常车流量较大,加之货运车辆通行频繁,车辆超速极易导致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患。为此,我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现场勘测、部门研讨,同时在报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审核同意后,在该路段合理建设了区间测速设备,该路段道路设计时速为40km/h。整条道路历年交通事故高发,自2023年8月9日启用区间测速设备以来,该条线交通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 感谢您对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通江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