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2-07-13 15:14 来源: 县发改局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 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交通服务 收费 |
一、车辆通行费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 高速公路综合均价(基价+桥隧):一类客车0.35~0.84元/车·公里、收费系数1:2:3:4,一类货车(专项作业车)0.35~1.62元/车·公里、收费系数1:2:3:3.9:4.7:5.4。 一级公路一类客车基价标准0.25元/车·公里,一级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0.05元/吨·公里。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川交发〔2005〕101号、川交发〔2016〕27号、川交发〔2017〕45号、川交发〔2020〕26号等 |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0.5~10元/小时,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等 | 授权的市、 县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 | |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是 | 否 | 否 | |||||||
三、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 (一)拖车费 | 基价(五公里内):一类车1吨以下(含1吨)15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8元; 二类车1吨至3吨(含3吨)20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8元;三类车3吨至5吨(含5吨)25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10元;四类车5吨至10吨(含10吨)30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12元;五类车10吨至15吨(含15吨)35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15元;六类车15吨以上40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20元。 | 川价字费〔2000〕5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否 | 否 | 否 | ||
(二)吊车费 | 基价(作业4小时内):一类车1吨以下(含1吨)20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40元; 二类车1吨至3吨(含3吨)25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50元;三类车3吨至5吨(含5吨)30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60元;四类车5吨至10吨(含10吨)35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70元;五类车10吨至15吨(含15吨)40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80元;六类车15吨以上45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90元。 | 否 | 否 | 否 | ||||||
四、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 1. 车辆清洗费:大型20元/辆次; 中、小型10元/辆次。 2. 车辆清洁费:大型10元/辆次; 中、小型5元/辆次。 3. 车辆停放费:小型2元/辆次、每8小时;中型5元/辆次、每8小时; 大型10元/辆次、每8小时;豪华高级客车(购车价80万元以上)20元/辆次、每8小时。 |
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 1. 一级站:一档2元/票;二档1.5元/票;三档1元/票。 2. 二级站:一档1元/票;二档0.5元/票。 3. 三级站:一档0.4元/票;二档0.2元/票。 |
否 | 否 | 否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五、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城市居民(包括暂住人口)以人或户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川办发〔2006〕28号等 | 授权的市、 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管部门 | 否 | 否 | 否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按职工人数计收,也可按垃圾量计收。 2. 车站、港口、机场等公共场所按垃圾量计收。交通运输工具产生的垃圾并入公共场所收取,不再对运输工具单独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3. 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按管业场所面积或垃圾产生量计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是 | 否 | 否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六、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1. 主终端收费标准,城镇居民用户:成都市24元/月·户,其他市(州)23元/月·户;农村居民用户:22元/月·户。 2. 副终端收费标准,以户为单位计算,第一台6元/月,第二台4元/月,第三台及以上每台2元/月。 |
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广电部门 | 否 | 否 | 否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七、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 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 拍卖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3.5%;100~500万元,费率 3%; 500~1000万元,费率2.5%;1000~5000万元,费率1.5%; 5000~10000万元,费率1%; 10000~100000万元,费率0.5%; 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1%。 |
川价发〔2006〕229号、川发改价格〔2015〕86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自然资源部门 | 是 | 否 | 否 | ||
八、公证服务收费 |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川发改价格〔2021〕393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是 | 否 | 否 | |||||||
九、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一)法医类司法 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物证类司法 鉴定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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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 ||||||||||
(四)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收费 | ||||||||||
十、住房物业管理费 |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配备电梯的0.5~3元/m²,未配备电梯的0.4~2.5元/m²。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等 | 授权的市、 县人民政府 |
住建部门 | 否 | 否 | 否 | |||
十一、危险废物处置费 |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 1. 按床位收取:≦2元/床.天; 2. 按重量收取:≦2元/千克; 3. 包月制:≦200元/月。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相关文件。 |
川发改价格〔2011〕1776号等 | 授权的市人民政府 | 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或卫生健康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 1. 可综合利用特殊危废类:≦3元/千克; 2. 废弃剧毒化学品类,≦1元/克 其他废弃化学品类,≦20元/千克; 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8元/千克; 4. 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类,≦3元/千克; 5. 其他危险废物类,采用焚烧工艺无害化处置的≦5元/千克,固化+填埋方式无害化处置的≦4元/千克。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相关文件。 |
是 | 否 | 否 | ||||||
十二、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 | 40~180元/头,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等 | 授权的市、 县人民政府 |
农业农村部门 | 是 | 否 | 否 | |||
注: 1.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等收费项目将依据行业改革进程,开展评估后按程序放开。 2.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1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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