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通江县课后服务费收费成本监审报告的公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通江县课后服务费收费成本监审报告公告如下:
一、公告内容:通江县课后服务费收费成本监审报告
二、公告时间
2023年6月6-7月6日
联系人:陈佳宁
联系电话:0827-7110511
特此公告
附件:1.通江县课后服务收费成本监审报告
2.通江县课后服务收费成本监审汇总表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开局
2023年6月6日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通江县课后服务收费成本监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令)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对通江县教科体局提供的八所学校2020至2022年课后服务费成本实施了监审。
一、成本监审项目
通江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成本。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三)《四川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五)《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六)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三、成本监审程序
2023年2月8日,向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成本监审通知书》。
2023年3月8日收到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提供八所学校上报的成本资料,成本监审组即对该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
2023年3月9日至4月28日进行实地审核。
2023年5月8日形成《实地审核情况报告》。
2023年5月15日召开成本监审集体审议会议。
2023年5月23日向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送达《成本监审审核意见告知书》,提出了书面意见。经复审。
2023年6月2日形成本成本监审报告。
四、经营者基本情况
(一)为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延时服务工作已开展3年。延时服务对象是周一至周四下午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有兴趣培养需要的学生、有其他学习要求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群体。
(二)现行收费标准。通江县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360/生/期。
五、成本审核情况
(一)抽样调查。对通江县有代表性的学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县城区和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所:通江六小、通江七小、杨柏小学、广纳小学、通江三中、广纳中学、麻石中学、思源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主要成本审核情况。
1.人员工资费用。核算方式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8 号)第二十六条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含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审核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照经营者实缴基数核定,但不得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不超过国家或者当地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应当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费用,不得在其他费用项目中列支,三年课后服务教师工资合计15171335.62元
2.公用支出部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8 号)第三十九条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定价成本:(二)与监审商品或者服务生产经营过程无关的费用,(七)公益广告、公益宣传费用,以及垄断性行业的各类广告费;(八)经营者过度购置固定资产所增加的支出(折旧、修理费、借款利息等);(九)其他不合理费用。课后服务费公用支出三年共计4871688.44元;
六、成本监审结论
本次监审的八所学校,2020年在校学生7696人,平均成本3.03元/生/课时;2021年在校学生7654人,平均成本3.05元/生/课时;2022年在校学生7671人,平均成本2.99元/生/课时。三年总人数23021人,平均成本3.02元/生/课时。
七、通江县课后服务收费成本核定表(见附件)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历史成本资料根据该八所学校报送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学期财务数据进行监审,该资料是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八所学校财务室所提拱的数据。
(二)上述监审资料的各项数据仅核定2020年、2021年、2022年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基础上的监审结果,相关结论仅供此次学费收费标准制定的参考。并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公开。
(三)提供相关成本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全部责任。
附件:通江县课后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表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5日
通江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成本监审表 | ||||
学校隶属:教育局 |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审核数 | 2021年审核数 | 2022年审核数 |
一、年度收入 | 元 | 5476478 | 5471180 | 5544390 |
课后服务收入 | 元 | 5476478 | 5471180 | 5544390 |
二、班级数 | 个 | 207 | 204 | 206 |
三、学生数 | 人 | 7696 | 7654 | 7671 |
四、课后服务年度课时数 | 课时 | 288 | 288 | 288 |
五、教师人数 | 人 | |||
1、在编 | 人 | |||
2、临聘 | 人 | |||
3、退休人数 | 人 | |||
4、单位定编人数 | 人 | |||
六、人员支出 | 元 | |||
(一)基本工资 | 元 | |||
(二)津贴 | 元 | |||
(三)奖金(绩效工资) | 元 | |||
(四)福利费 | 元 | |||
(五)社会保障缴款 | 元 | |||
七、课后服务教师支出工资 | 4968170 | 5120475.7 | 5082689.92 | |
八、公用支出 | 元 | 1736619.77 | 1606063.58 | 1529005.09 |
1、水电费 | 元 | 212890.88 | 272576.92 | 248796.57 |
2、教学业务耗材 | 元 | 280675.13 | 322415.44 | 274972 |
3、实验实习用品 | 元 | 43848 | 102948.25 | 117140 |
4、教辅资料费 | 元 | 279284.7 | 105522.25 | 117579.2 |
5、其他支出 | 元 | 919921.06 | 802600.72 | 770517.32 |
九、定价总成本 | 元 | 6704789.77 | 6726539.28 | 6611695.01 |
十、平均成本(元/生.课时) | 元 | 3.03 | 3.05 | 2.99 |
1.八所样本学校:通江六小、通江七小、杨柏小学、广纳小学、通江三中、广纳中学、麻石中学、思源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 | ||||
2.课时数:全年36周×4天/每周=144天×每天2节课=288节 | ||||
3.课后服务时段电费:课后服务时间2节÷每天总课数8节=0.25(备注:课后服务时间需要开社团用空调,电脑,电子琴、电风扇、显示屏等其他设备用电量大约增加0.05)即课后服务时段电费=总电费×0.3 | ||||
4.三年每生每课时20043024.06÷全年课时数288节÷总学生数23021人=3.02元/生/课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