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通江县信访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通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负责处理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听取和收集来信来访人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向来访人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2、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
4、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好群众赴京去省到市上访的劝阻、接访、劝返工作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二)通江县信访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全县信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等各项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信访工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紧紧围绕消存量、控增量、法治化的工作目标,以责任落实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着力点,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奋力开创全县信访工作新局面。
1、坚定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行为自觉
2、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3、攻坚信访难题,强力推进事要解决
4、治理信访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环境
5、规范基础业务,推动服务优质高效
6、加强党的建设,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部门概况
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21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通江县信访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02万元,比2019年增加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02万元,比2019年增加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万元,占总支出86%,项目支出42万元,占总支出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按规定减少支出10%。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万元、生健康支出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2万元,比2019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按规定减少支出10%。
(一)基本支出26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9万元,绩效工资24万元,津贴补贴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万元,奖金4万元,住房公积金18万元,医疗费补助4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工伤保险0万元,失业保险1万元,生育保险1万元等。
2.公用经费54万元。
(二)项目支出42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市信访维稳值班工作经费,信访四级网络运行维护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7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1.0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0.7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60%,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执行国家预算政策,减少压缩公务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交通补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无购买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2个,预算项目资金42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