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复函

2024-08-05 10:30 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颜开、王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的建议》(第6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部分红绿灯十字路口、东方广场大桥、红军桥头早晚高峰时段,周末、节假日共享单车随意停在行车道上等乱停乱放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开展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整治,加大对共享单车企业监管、优化服务,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群众生活和绿色交通的共建共赢。

一、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我局每月定期约谈三家共享单车负责人,要求共享单车负责人提高运维能力,加大运维力度。同时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仓储、办公地点、工作制度、运维人员、车辆保险、运营现状等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建立“一月一约谈机制”和“遇问题即约谈”的管理机制,组织单位和企业召开共享单车专题会,通报共享电单车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要求共享单车企业照单限时整改并长效保持,加大频次对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整治,及时规范管理临时占道、占压人行道等违法行为。

二、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市民骑行

按照“既要民生,又要规范,疏堵相结合”的总体原则,倡导“文明用车、文明出行”的理念。一是组织城市协管员、公益志愿者、热心市民等上街开展文明宣传,发放宣传小册子,劝导市民规范骑行、有序停放共享单车,助推文明出行、绿色出行之风,共发放宣传册800余册。二是利用微信、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弘扬遵规守法、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文明驾驶、规范停车的意识,大力营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市容管理,规范单车停放

一是要求各运营企业优化人员配置,三员到位(法人、运维负责人、安全员),增加运维人员,统一着装,分路段值守。二是要求各运营企业在规划的停车点位内停放车辆,设置电子围栏,严格控制点位内停车数量,不得超量、超范围停放共享单车,点位内车辆摆放整齐、朝向一致等。三是要求企业及时清理违停、占道车辆,加强日常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处置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四是车站、公交站、公园景点和主干街道等重点管理区域发生的车辆违规停放问题,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清理完毕,其他区域3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及时反馈整改信息。五是对未及时清理的违停共享单车,我局将依法对其拖移。六是联合交警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以严格管理和快速处理的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合力。

截至目前,共整治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车辆600余台次,其中处罚124辆,劝导规范400余辆,批评教育200余人。

四、完善机制管理,实行总量控制

通过对车辆使用数据的分析,结合城市道路空间的改善进度和可容纳数量,优化共享单车停车点位,实施划分共享区域范围,按照管理人员与车辆投放比例调整共享单车投放配额,避免投放过多造成局部车辆积压影响交通通行的状况。


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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