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复函

2024-08-05 10:35 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菁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规范垃圾池设置工作的提案》(第7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实行垃圾分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我局自2022年11月牵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理念,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抓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职责,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科学制定了2023、2024年度工作计划。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实行倒扣分。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治理,实行县、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了党建引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积极向省住建厅、市分类办汇报工作,2023年争取三推项目和资金支持600余万元。

二、抓宣传引导,强化氛围营造。一是加强职工教育。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学习《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观看《垃圾家族的故事》微视频、收看“全国垃圾分类宣传周”启动仪式网上直播等,促使干部职工深刻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二是开展主题宣传。组织开展了“有害垃圾收集日”活动、“垃圾分类进小区”“垃圾分类进校园”等宣讲活动20余次。三是开展志愿活动。机关干部、社区网格员、青年志愿者深入居民楼栋、物业小区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四是抓好学校教育。各中小学校召开“垃圾分类主题班会”等各类宣传活动20余次,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五是在红军广场等人流量集中的公共区域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在公共机构、居民楼幢、公共场所等张贴宣传海报、分类指南500余处,印发《垃圾分类手册》500余份,使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宣传10余次。

三、抓示范建设,强化典型带动。在县城区域开展了垃圾分类“十百千”工程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活动。一是健全垃圾分类队伍。在全县机关干部、社区网格员、居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中培养垃圾分类达人144名,各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共配备垃圾分类“三员”1000余名,县分类办、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各类业务培训会议10余次。二是开展示范小区建设。升级改造了15个示范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垃圾分类驿站1座,设置两分类垃圾桶213个,三分类垃圾桶186个,四分类垃圾桶105个,实现了遮雨、照明、清洗、排水、除臭、监控等多项功能集一体;集中清理了一批破损、老旧分类垃圾桶,规范了收集桶和宣传画上的分类标识、颜色;按照市分类办的模板,统一制作张贴了各小区分类指南;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业主的教育引导,居民分类意识得到较大提升。三是落实社区“六件事”,成功创建石牛嘴社区、牌坊社区两个示范片区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将垃圾分类写入了社区居民公约,督促居民自觉遵守执行,引导群众培养绿色文明的生活观念。

四、抓源头减量,强化体系建设。按照“源头减量、规范处置、资源再生”的原则,一是认真落实“限塑令”,倡导“光盘行动”、“绿色办公”,从根本上减少生活垃圾总量。二是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管理,督促其对城区餐馆、酒店等场所的餐厨垃圾实现应收尽收,进一步扩大餐厨垃圾收集覆盖率。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重道远,还需久久为功,持续发力。2024年我局仍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统筹,争取保障,力争培育分类达人100名,升级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点100个,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努力创造更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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