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2025-06-24 16:02 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综合施策、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区空气质量,切实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行动,全面规范城区餐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油烟排放行为,确保城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应安尽安;建立健全餐饮油烟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我县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三、阶段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对县城区受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调查摸底。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阶段。开展城区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场所,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细化监管责任,对餐饮油烟污染行为“零容忍”,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安装运维油烟净化设施。一是督促城区应安装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场所限期安装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二是建立城区油烟净化设施清洗保养台账,确保每月清洗不少于1次;三是每季度开展抽样检测,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四是责令擅自拆卸、停运、不正常使用、应安装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二)规范油烟净化附属设施。所有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场所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要通过预设管道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油烟排放通道。烟道建成投入使用前,需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确保排放达标;风机、水泵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音隔声减震措施,确保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三)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燃料。督促城区餐饮服务行业全面使用清洁能源;清洁能源主要为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能等,严禁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型煤、煤泥、燃料油及各种可燃废物和生物质燃料(树木、板材、纸板、秸秆、锯末、稻壳等)等高污染燃料。

(四)加强露天烧烤管理。全面规范城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影响行人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烧烤摊点;督促烧烤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五)建立动态更新台账。一是加强餐饮服务场所动态管理,建立“一店一档”动态台账,详细记录商户基本信息、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清洗维护记录及整改历史,确保监管底数清晰、问题可追溯;二是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业资质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环保要求;三是严控新设餐饮选址,对存量餐饮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确保油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是着力解决县城区油烟扰民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把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排查,依法整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具体安排,制定具体措施。特别是针对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治理和督促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超标排放油烟,污染环境和扰民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严格查处。同时加强源头管理,严格餐饮业的审批备案。

(三)加强宣传,公众参与。广泛宣传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自觉自律。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发挥社会舆论对违法排放油烟行为的监督作用,提高治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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