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通江县政协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快片区建设,增强片区发展活力,我局对政协地块规划进行了调整。《通江县政协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已经通江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2次全体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主要涉及《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中涉及的政协地块及其西侧地块,涉及面积7972.81㎡,其中政协地块面积6843.18㎡,政协西侧地块面积1129.63㎡。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8日,公示期限共一个月,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反馈至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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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调整前用地控制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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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调整面积 (㎡) |
建筑高度(m)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兼容性 |
兼容比例 |
开口方向 |
机动车泊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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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地块 |
1403 |
广场用地 |
6843.18 |
<15 |
0.75 |
≤25 |
—— |
商业用地和幼儿园用地 |
—— |
—— |
≥270个(其中不少于10%的充电桩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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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西侧地块 |
0701 |
城镇住宅用地 |
1129.63 |
说明:于2023年10月完成拆迁腾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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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调整后用地控制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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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码 |
政协地块(政协西侧地块并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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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代码 |
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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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
广场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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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m²) |
797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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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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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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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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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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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容性 |
商业用地和幼儿园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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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容比例 |
兼容商业不超过2100㎡(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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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方向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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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 |
机动车停车泊位≥270个(其中不少于10%的充电桩车位);公共厕所;按规定配建一个公厕;其他以规划条件书为准。 |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81664360
附件:《通江县政协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通江县政协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为解决地块历史遗留问题,优化片区功能布局,现拟对县政协西南侧地块进行调整。
一、调整地块现状
区位及范围:拟调整地块位于县政协大楼西南侧,总面 积7972.81m²(11.89亩),包含两部分:
政协地块:面积6843.18 m²(10.2亩),已取得合法手续。
政协西侧地块:面积1129.63 m²(1.69亩),原控规为
城镇住宅用地,已于2023年10月完成拆迁腾退。
调整必要性:为完善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景观,拟将政协西侧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广场用地,并统一开发。
二、拟调整内容
用地性质调整:
政协西侧地块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广场用地,并入原政协地块统一开发。
调整后总用地面积7972.81m²,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参照原政协地块执行。
技术指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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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政协地块(政协西侧地块并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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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代码 |
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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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
广场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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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m²) |
797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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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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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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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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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 % )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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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容性 |
商业用地和幼儿园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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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容比例 |
兼容商业不超过2100m²(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m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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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方向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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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 |
机动车停车泊位≥270个(其中不少于10%的充电桩车位);公共厕所;按规定配建一个公厕;其他以规 划条件书为准。 |
三、论证结论
场地适宜性及环境影响:
地块位于城镇开发区内,地质条件稳定,无地质灾害风险,适宜开发建设。
调整为广场用地后,主要建设幼儿园及公共服务设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配套设施及交通影响:
新增幼儿园及停车设施,提升片区教育及生活便利性。不涉及道路调整,对交通无不利影响。
土地利用及城市景观:
用地性质符合城镇开发边界要求,未占用非建设用地。
利于塑造人文与自然相结合的城市景观,提升片区形象。
调规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全部为国有建设用地,涉及的土地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用地权属清晰,受土地所有权人委托进行本次调规论证,不影响其他利益群体和个人的利益。
综上,本次调整符合通江县国土空间规划,权属清晰,未损害其他利益相关方权益,对生态环境及社会稳定风险影响微小,方案合理可行。

川公网安备 511921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