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城市公交车票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02-13 14:37 来源: 县交运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 第42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6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公共交通网络化运营要求,促进公共交通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符合山区县城现代交通体系要求的公共交通价格政策,满足广大乘客安全快捷出行需求,通江县交通运输局会同通江县财政局等部门广泛开展调研,通过成本监审、社会意见征集、专业机构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县委、县政府、县内各直属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运营企业等不同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听取意见、多方案比较论证并借鉴省内和市内友邻县区城市公交票价调整做法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研究提出通江县城市公交车票价调整方案。

一、通江县城市公交车行业基本情况

公共交通是大众出行的主要载体,是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撑。通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共交通发展,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巴运集团通江县分公司作为我县唯一一家从事城市公交车营运的专业运输企业,仅2006至2022年16年间,累计投资9000余万元,先后建成标准化公交总站1处、集中充电站2座、开行公交线路11条(其中主城区公交线路8条、城乡融合发展部线路3条)、公交线路通车里程近200公里,投入新能源纯电公交车66辆,年客运量达1000余万人次,城市公交出行分担比例高达60%,城市公交车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的主体出行方式。城市公交的快速发展,对方便市民出行,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公交企业情况

四川省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江县分公司目前拥有城市公交车66辆,均为新能源公交车。运行线路11条(其中城区线路8条、城乡融合发展线路3条)、公交车驾驶员78名、管理人员26人,内设4个职能股室,公交车日均载客量3万人次左右,年营运收入1000万元左右,全年安全营运总里程达300余万公里。

三、成本监审情况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10月11日委托四川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省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江县分公司2018至2020年公交车收入与成本费用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其结论为:

1.2018年度公交车含税收入为11694710.00元,应确认营运成本为18154483.85元,剔除政府补助1756600.00元,对应的单位人次成本为1.40元/人次。

2.2019年度公交含税收入12012306.73元,应确认营运成本为20642282.94元,剔除政府补助2823500.00元,对应的单位人次成本为1.44元/人次。

3.2020年度公交车含税收入9724382.00元,应确认营运成本为16370199.79元,剔除政府补助1012900.00元,对应的单位人次成本为1.58元/人次。

综合2018至2020年3年期间平均单位人次成本为1.47元/人次。

四、票价调整的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城市和人口规模的持续扩大,城市公交车出行总量、结构以及运营成本发生了巨大变化。票价作为引导公共交通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要适应城市公交车发展的形势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一)价格政策需要不断适应公交车网络化运行要求

2006 年以来,通江县城市公交车发展提速,路网规模不断扩大,公共交通网络构建加快,以1元低票价制为主的票价体系难以有效适应城市公交车网络化运营需求。目前通江县主城区1路、2路、3路、6路、8路、10路、11路、12路共计8条公交线路执行1元通票制;城乡融合发展部5路、7路、9路共计3条线路执行主城区1元、城区外2元通票制;主城区线路承担每日90%以上的运输任务,城乡融合发展部仅占日运输量的10%,低票价导致收入与成本倒挂矛盾日益显现。

(二)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通江县城市公交车票价政策自2006年开行公交车以来一直未做调整,票价与成本的差距日益加大。由于地方财政乏力,每年公交车经营性亏损均由企业自身在银行举债消化,面对加快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和大气污染的要求,城市公交车发展任务依然艰巨,预计2023年至2028年期间,四川省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江县公司需再次投入近8000万元用于新能源公交车的更新、线网优化调整、场站建设、接驳换乘站等建设。在现行价格政策下,城市公交车运营仅仅依靠中央财政的新能源纯电公交营运电补,势必导致运营企业自主经营的活力和发展动力不足,不利于城市公交车可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

(三)公共交通系统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8 年通江县城市公交客运量为1300万人次,2020年通江县城市公交客运量为1000万人次,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通江县城市公交客运量将下滑到1000万人次以下,公交年客运量总体呈下降趋势,适当调整城市公交车票价,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公交车票价机制,对促进城市公交车整体运行效率发挥、服务水平提升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五、调价的原则、范围、标准和优惠措施

(一)调价原则

1.坚持公益性、公平性原则。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保持公共交通领域政府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保持政府对公共交通运行的适度补贴,发挥公共交通的价格优势,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改善交通出行结构。保持原有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不变,同时增加对年满70岁以上老年人、伤残军人的免费乘车优惠政策,增加对乘座公交车依赖度较高人群的优惠政策。

2.坚持可承受性、可持续性原则。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政府、企业、乘客关系,统筹考虑各方可承受能力。按照政府管建设管发展、企业管运营管服务、乘客受益承担原则,逐步使票价水平反映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完善政府投资、政府补贴、价格政策的联动机制,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和动力,逐步形成政府市场有分工、企业经营有活力、服务提升有保障的公共交通发展良性机制。

(二)调价方案、范围、标准和优惠措施

调价方案:梯次票价。一是主城区线路暨1路、2路、3路、6路、8路、10路、11路、12路公交车票价从现行1.00元/人次调整为1.50元/人次,调价幅度为50%;二是城乡融合发展部线路暨5路、7路、9路公交车票价从现行的主城区1.00元/人次、城乡融合发展部2.00元/人次调整为主城区1.50元/人次、城乡融合发展部2.00元/人次;三是刷卡乘客不打折;四是身高1.2米及以上的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乘车按1.00元/人次收费;五是年满70岁以上老年人、1-4级残疾人、伤残军人实行刷卡免费乘座公交车的优惠政策。

六、依据和理由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2005〕46号文件)。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42号文件)。

4.《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

(二)调整理由

本次城市公交车票价调整立足于我县城市发展定位、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破解城市发展难题,遵循城市运行管理及城市公交车发展规律,适应城市公交车网络化运营要求,统筹平衡社会可承受能力、行业发展和政府财力,理顺城市公交车票价机制,促进公共交通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城市公交车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城市公交车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影响分析

(一)对乘客的影响。主城区公交线路票价调整水平比现行票价提高0.5元;城乡融合发展部线路票价与调整前保持不变。按照抽样调查中普通乘客月乘坐公交 30次测算,乘客月平均支出分别为45元,月增支15.00元。对通勤乘客而言,按照平均每天 2 次乘座公交出行,每月 22 个工作日测算,乘客月平均支出分别在 67.50 元左右,分别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0.17%左右。

(二)对公共交通的影响。此次票价调整,为理顺公交票价机制打下了基础,长远上有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推进线网优化调整,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三)周边市县公交票价对比情况。2018年,平昌县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和县委十三届第58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城市公交车票价调整方案。实施方案为:从2018年5月1日起,平昌县城市公交车票价统一从现行1元/人次调整为2元/人次,刷卡乘车按7.5折优惠即1.5元/人次;年满70周岁及以上老人、1-4级残疾人、伤残军人,实行刷卡免费乘车;1.2米及以上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一律实行刷卡半价优惠。

八、公交价格调整综合配套措施

为构建高效运转的城市公交体系,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城市公交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公交车票价调整坚持综合施策、价格调整与服务水平提升同步推进。具体配套措施如下:

(一)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继续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保持政府对公共交通领域的投入力度。一是加快推动主城区至高明新区的快速公交开行;二是加大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的规范化建设;三是落实公交路权优先,出台《公交专用道规划与实施办法》,推进快速通勤走廊建设,优化公交快线网,提高公交准点率;四是大力发展定制公交及微循环线路,增加夜班公交,方便乘客出行。

(二)加强特定群体服务保障。一是综合测算公共交通票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等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考虑因素,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二是身高1.2米及以上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乘车仍按1.00元/人次享受乘车优惠政策;三是除继续保持对1.2米以下儿童、1-4级残疾人免费乘车优惠外,增加对70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免费乘车优惠政策;四是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将老年人持证免费乘坐公交改为刷卡免费乘坐,准确采集免费客流数据,有效安排运力。同时,加强对学生卡的用卡管理,确保优惠政策用到实处。

(三)推进企业成本公开。规范公交企业成本核算,定期开展企业成本监审,加强企业成本控制。严格企业管理,做好企业审计工作,推动企业每年在各自网站公布经审计的运营收支情况,使公众更好地了解、监督企业成本和发展情况。改革企业考核方式,制定全面考核客运量、运营里程、社会满意度、安全系数、管理效益和创新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考核办法,推进企业进一步主动提升服务,提高效率。

(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一是出台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发展和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公交招呼站场的提升改造与维护管理,增加多线路专项服务,公交运营企业要根据社会不同出行需求,制定商务公交、特定专线公交、开行夜班公交,提供多样化服务。三是推进公共交通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行微信、支付宝、公交卡、银行电子钱包扫码支付功能,手机软件的公交车到站查询服务。四是改善乘客乘车环境,每月开展“车辆卫生清洁日”活动,加强公交车辆清洁;更换车厢线路站名标识,维护语音及滚动屏等设施设备,增加换乘信息提示功能;完善公交站点的道路引导标识。五是加强车厢内违规行为的管理,加快公共交通乘客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开通服务热线,广泛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共乘车秩序。六是加强城市公交票价调整政策的宣传力度,共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2023年3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如下方式联系咨询:

联系人:四川省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江县分公司(林凡,联系电话13568466868)

    附件:通江城市公交线路和运力分布表.xlsx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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