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县城市公交票价的通知

2023-05-30 09:41 来源: 县交运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公交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公交资源合理配置,增强公交运营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需求,经依法履行定价程序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县城市公交票价,理顺票价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票价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公交票价

(一)主城区线路:1路、2路、3路、6路、8路、10路、11路、12路、13路、k1路公交票价从现行1.00元/人次调整为1.50元/人次,调价幅度为50%。

(二)城乡融合发展部线路:5路、7路、9路公交车票价从现行的主城区1.00元/人次调整为1.50元/人次;城区外保持2元/人次不变;刷卡乘客不打折。

二、配套优惠措施

(一)身高1.2米及以上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持卡乘车按1.00元/人次收费;

(二)低保对象、特殊困难救助对象持卡乘车按1.00元/人次收费;

(三)年满70岁以上老年人、1-4级残疾人、伤残军人实行刷卡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

三、相关要求

公交运营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做好票价组织实施及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耐心解答乘客提出的问题,确保政策全面贯彻执行。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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