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9-03-18 11:14 来源: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通江县交运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8〕12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交运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2、负责规范驾驶培训市场、货运市场监管、维修市场管理、客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为县域内国、省、县、乡道公路的畅通提供路政管理保障;开展行政执法,依法进行公路建控区管理;开展常态化公路巡查,维护路产路权和路容路貌;对公路进行命名和编号管理;依法开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规划编制、勘察测量、信息技术等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3、负责辖区内公路改建、大中修、小修保养年度计划编制、检查、监督与考核,严格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公路养护和改造;负责辖区内公路因各种自然灾害受损设施的抢通与修复;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流量和公路路况调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担负着全县道路的管养任务

  4、负责辖区非机动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辖区非机动船船员服务簿签发工作,辖区船员违法记分的实施工作,实施辖区通航水域的巡查工作;对辖区水域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按规定实施处罚或采取责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停止作业、拆除动力装置等强制措施;接受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委托作出或者实施相应海事行政强制措施;排查和上报县级水上重大事故隐患,并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5、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依法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县道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指导乡、村道公路建设和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对本行政区内从业的监理、检测单位和人员进行行业监管及信用评价信息收集,并及时将不良行为信息报送相关部门,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内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测数据,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内工程质量动态。

  (二)交运局2018年重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现场公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围绕“构建大通道、畅通内循环、织密基础网”的思路,突出“补短、联网、长级”主攻方向,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集中人员和资金坚决打好“交通大会战”。重点工作主要有:1、在建巴万高速,春在隧道建设,小魏路一二三标段PPP项目建设,通洗路PPP项目建设,河西大道绕城公路PPP项目建设;启动郑广渝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启动诺水河至县城一级公路建设等。2、坚持不懈抓好国省干线公路建控区管理,确保全县国、省、县、乡道公路畅通,建控区无新增违法建筑;切实抓好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确保全年货运超限率不超过3%;常态化抓好公路保洁保畅工作,确保路容路貌干净、美观;扎实做好公路安保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公路安保设施完善,无安全隐患,路产路权不受侵害。3、负责全县交通规划编制、勘察测量、信息技术等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服务工作。4、扎实组织春在湖航道整治工作,确保水上运输安全航行;加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好船舶年检审、运营检验、船员培训、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等工作,确保水运市场安全稳定;切实做好采石采砂船舶起岸处置工作,确保水环境清洁、卫生;全力做好水上应急救援工作,保证有险必救有救必胜。5、运输市场的整治及审批。6、日常公路的养护。

  二、部门概况

  (一)行政机构8个:分别为县交通局机关、县养路段、通江县地方海事处、县路政大队、县运输管理所、通江县巴万高速办公室、通江县农村公路管理局、通江县交通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536人。其中:在职人员428人、遗属108 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4,655.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5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3.93万元,项目支出331.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4,323.93万元,属(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37,21.12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48.2024 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72.91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1.0396万元,增长2.23 %,主要是职工增资及单位负担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602.80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3.9144万元,减少2.26%,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331.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1.20万元,增加 6.84%,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有所调整,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1.20 万元。主要用于各专项工作经费及业务培训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1.20万元,增加10.09%,主要是根据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增加了部分项目工作经费。

  2、巴万高速公路及郑广渝高速公路建设专项经费100.00万元,用于高速公路拆迁及协调经费。较上年数无变化。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21.306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因2016年8月起实行车改,2018年度仅下属事业单位(养路段、农管局、编研中心)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02.8084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3.9144万元,减少2.26%,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62.5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县财政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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