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拖拉机牌证作废、注销登记的公告
广大农机驾驶员、车主:
按照《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应当及时申请注销登记。逾期三个月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告其登记证书、牌照、行驶证作废,同时抄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告牌证作废、注销登记,并抄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 “对只有运输功能、无农田作业功能的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年限严于低速载货汽车”等规定,我局现有川1907982等5台检验有效期满且达到最长12年使用年限的变型拖拉机在督促办理报废、注销登记后,至今以上车主未按规定办理。现对其牌证公告作废并注销登记,并抄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请公告牌证作废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缴回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原拖拉机行驶证和车主身份证到通江县农机监理站进行核实,逾期未作核实,将依法予以注销。
达到使用年限的拖拉机应停止使用,不得作业。
如未及时交回号牌、行驶证和拆解车体,导致号牌、行驶证流失或被他人冒用,或者继续使用车辆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其所有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827-7221994
特此公告
附件:通江县拖拉机牌证作废、注销登记名单
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
通江县拖拉机牌证作废、注销登记名单
序号 |
所有人姓名 |
机型 |
车牌号码 |
颜色 |
品牌 |
登记时间 |
检验有效期截止时间 |
1 |
李国强 |
变型拖拉机 |
川1907982 |
蓝色 |
HB360TP |
2012-8-1 |
2024-7-31 |
2 |
代玉光 |
变型拖拉机 |
川1908887 |
红色 |
CDW150T |
2012-7-1 |
2022-6-30 |
3 |
蒲财新 |
变型拖拉机 |
川1908891 |
绿色 |
BJ100T-1 |
2012-8-1 |
2021-7-31 |
4 |
李明果 |
变型拖拉机 |
川1907979 |
红色 |
EQ150T |
2012-8-1 |
2022-7-31 |
5 |
岳 坤 |
变型拖拉机 |
川1906159 |
蓝色 |
CDW150T |
2012-8-1 |
2023-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