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实施通江县肉鸡(山地梅花鸡)产业发展项目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十四五”牛羊禽兔蜂饲草饲料发展推进方案》要求,我县是肉鸡产业基地县,开展养殖场改扩建、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扩大优质家禽养殖规模,提升生产效率,加快补齐产业链发展短板,实现肉鸡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我县肉鸡产业发展的重点发展目标,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实际,大力推进山地梅花鸡产业发展,构建山地梅花鸡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我县积极申报2024年省级财政畜牧业补短板项目,决定实施通江县肉鸡(山地梅花鸡)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助农增收,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我县主要开展通江县肉鸡(山地梅花鸡)产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屠宰加工、数字畜牧业等方面,建立一批规模养殖场,辐射带动本地及周边地区肉鸡(山地梅花鸡)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周边脱贫户增收。力争项目建成后,实现我县肉鸡年出栏量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
1.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主要包括标准化养殖场新(改、扩)建、养殖设施设备、粪污资源化处理及利用基础设施及相关设施设备。
2.屠宰加工:主要包括屠宰基础设施和相关设施设备、仓储、冷链、物流、精深加工及品牌建设。
3.数字畜牧业:主要包括智能化设施装备,电商信息、信息化管理等大数据平台建设。
二、建设主体
建设主体一是须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登记;二是须满足建设前或者建成投产后肉鸡年出栏不低于3.5万羽;三是建设主体及其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贷款风险等级未被列为损失类;四是建设主体需严格按照国土资源、环保部门相关要求,落实土地与环境保护相关政策。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补助标准
申报通江县肉鸡(山地梅花鸡)产业发展项目的单个建设主体申请财政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单个项目省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新增总投资的30%。
(二)补助方式
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
四、申报程序
申报实施主体业主将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对公账户、银行征信、其他实施项目的证明材料等资料准备好,规定时间内到县畜牧站现场申报。
五、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
2.申报地点:通江县畜牧站(壁州街道诺江中路614号);
3.联系人:何静,联系电话:0827-72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