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合伙企业办事指南
2023-09-08 12:04 来源: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适用范围
有一定规模,有转企意愿的个体工商户。
二、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的通知》
(三)《四川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民营经济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时期“个转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行使层级
县级
四、线下跑动次数及原因
线下跑动次数:1(次)
原因:领取营业执照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送达
六、申报材料
1.《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主要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8.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办证大厅
九、办理结果
线下办理: 办证大厅即时反馈
十、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2:00 ,14: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8:00-20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服务信息
法定时限:6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827-7223934
监督电话:0827-7221385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
特别程序:无
中介服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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