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5-01-10 18:38 来源: 通江县卫生健康局

李文政代表:

您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提交的“整体搬迁铁佛镇中心卫生院”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铁佛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已纳入通江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目前,正在编制可研及初设文本,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实地勘踏,拟选址铁佛镇尖包岭村三社及二社辖区内相应地块,均因土地性质暂无法落实权属,未能取得用地手续,暂不能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等政策支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川府规〔2022〕56号文件,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未落实资金或者未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不得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与财政承受能力相互匹配”的要求。铁佛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因无中省资金暂无投入政策,县发改局、县卫健局等部门暂未将该项目列入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下一步,我局积极争取能力提升项目,指导铁佛中心卫生院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门急诊、住院、医技、保障系统等7项业务用房面积占比,规范科室设置,进一步改善诊疗环境。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同时也感谢您对通江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通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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