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23年环境质量公报(半年报)

2023-08-02 10:08 来源: 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4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231至6月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公报如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1~6月,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通江河出境断面纳溪口,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规定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项目为:水温、PH等共计29项。其结果表明:通江河的出境断面水质在1~6月份均达到国家Ⅱ类水域水质标准。水质满足当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详见表1)。

1出境断面地表水水质状况

断面

名称

省下达

水质目标

是否

达标

1~6

水质类别

同比

水质类别

变化

幅度

纳溪口

出境断面

无明显

变化

    二、县城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状况

20231~6月,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沉渡潭1月-5月)、方田坝(6月,按监测技术规范进行了按时取样监测,监测项目为:水温、PH等共计29项。1月、6月进行了一、二季度优选特定33项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沉渡潭、方田坝水质均达到饮用水水源地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详见表2)。

2  1-6月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断面

名称

省下达

水质目标

是否

达标

1-6

水质类别

同比

水质类别

变化

幅度

沉渡潭

1月-5月

无明显

变化

方田坝

6月

无明显

变化

    三、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1~6月份,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利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对通江县城建成区的空气质量状况进行了24小时连续自动在线监测。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监测要求和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为:

1~6月,通江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62天(其中优72天,良90天),优良率89.5%。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详见表3  表4)。

3  1-6月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区域

有效监测天数

优良天数

超标天数

1-6月优良率

优良率同比变化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小计

县城区

181

162

14

3

2

19

89.5%

8.3% 

4 1-6月县城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

项目

2023年市下达年度控制目标浓度

1-6月

平均浓度

是否

达标

同比浓度变化幅度

PM10

-

50.8μg/m3

-

4.7% 

PM2.5

-

33.5μg/m3

-

1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