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江镇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28 10:41 来源: 诺江镇财政所

通江县诺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20527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通财预〔20202号)批复,现将本部门2020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诺江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简介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建设。

9、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诺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镇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立足新时代,迈步新征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个主线,按照县委“绿色耳乡、红色通江”的发展定位,围绕决胜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两大目标任务,坚持城乡融合、文旅融合、三产融合的发展思路,强化思想解放、开放合作、改革创新三大抓手,突出首位意识、首位责任、首位精神、首位形象四个首位,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民生改善、乡村振兴七大重点工作,加快建设红军城,着力打造县城“后花园”,推动全镇加快发展、跨越发展。

2020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830万元,同比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5亿元,增长1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4,017.5元,同比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15,300.6元,同比增长9%。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筑牢同步奔康基础。

高质量实现脱贫摘帽。坚持攻坚强度不变,持续弘扬攻坚精神,保持战斗状态,冲刺国检大考;坚持攻坚任务不变,全面加强春播春管,彻底消除撂荒地,常态管好公共基础设施,精细开展“查找补”,提升农户精气神;坚持攻坚责任不变,领导班子以上率下,行政村扛牢主责,牵头部门一线作业,驻村帮扶全力以赴,交上国检高分答卷,兑现高质量摘帽庄严承诺。

打好脱贫奔康扫尾战。精准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村“一低五有”,全面完成剩余 人越线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深度贫困和特殊贫困群体的政策供给和保障投入,重点关注“五类人群”,解决好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缺乏政策支撑等新问题,确保稳定脱贫。紧盯农户产业增收,按照“短期能脱贫、中期能巩固、长期能致富”思路,结合村内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小微经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产业增收空白户。

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同步推进住房保障、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基础建设、政策保障、社会扶贫、生态扶贫、环境治理、励志扶贫、防止返贫“十大行动”。坚持“造血式、可持续”扶贫,健全完善到村到户、利益共赢、产销衔接等机制,确保村村有主导产业和3个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有劳动力的家庭户户有增收产业,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2、加快产业创新转型,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精心构建优势区域。把农村作为城市功能的延伸区和居民消费的服务区,深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和乡土文化,完善提升元顶花海、新华田园综合体服务功能,把壁山森林公园、元顶花海、新华田园作为带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引擎,采取“新村+产业+文化+乡村旅游”模式,坚持功能错位,科学制定规划,以红军城为核心,延伸拓展4大产业组团:依托新华—渔池—紫荆城周乡村旅游大环线,打造新华—城东—阳望山“现代农业+森林康养”产业组团;依托县城—诺水河一级公路和省级红色生态旅游精品线路,规划打造元顶—赤江“彩林景观廊道+水上湿地公园+蜀道古风体验+巴山民俗民居+生态农业”文旅、农旅产业组团;依托千佛崖石窟文化,规划打造城北—千佛“历史文化体验+乡村旅游”产业组团;依托壁山—厍洪—赵村打造城乡休闲旅游黄金线路,打造诺水—赵村—厍洪—亮垭—马岭“特色民居乡风体验+蓝莓产业园”产业组团。坚持连片开发,分步实施,大力发展现代复合型产业,激活壮大城郊经济圈、周末经济圈。

培育更优富民产业。突出“生态、绿色、有机”优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做大产业规模,把诺水一赵村一厍洪一线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先导区和示范区,集中开发全面建成3000亩蓝莓产园区。新增出栏生猪12000只以上,肉兔、巴山土鸡10万只以上,新增青花椒、葡萄、枇杷等特色产业基地1000亩以上。培育经营主体,新增农业龙头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10家以上,创建市级、县级农业园区1个。

营造更美乡村环境。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扎实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三大革命”,推进家园美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照明亮化、环境净化、保护利用乡土文化“六化工程”,实施园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家园变花园、农房变客房、产品变商品“五变行动”,深入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创建省级、市级示范村 个,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

留住更浓乡愁记忆。保护好古桥、古井、古树、古街、古石、古建筑,管好用好村史馆,彰显“乡土味道、川东北风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乡贤文化、传承民俗文化、保护农耕文化、弘扬孝道文化,巩固道德银行,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

3、致力提升城镇品质,绘就城乡新面新貌

持续完善城市功能。强力推进旧城改造,完成、     个片区棚户区征拆任务。配合县级部门完成西门片区和东门片区等旧城改造项目。有序整治老城农贸市场,改建综合农贸市场 个,新建停车泊位 个、城市公厕 个、小广场 个,完善全民健身、全民普法场所,健全无障碍通道、文化娱乐等社区设施。

不断滋养城市生态。巩固提升壁山森林公园(一期)工程,启动实施壁山公园(二期)工程,逐渐建成壁山森林公园民宿酒店,坚持只拆不建、拆旧补绿、植绿建景,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公共绿地、街头绿地、小游园,新增绿化5.5万平方米。

精细城市区域管理。大力实施美化亮化净化工程,深入开展“五创联动”,加大“三违”“五乱”治理,着力解决背街小巷通行、污沟治理、环境卫生等问题。探索创新以社区管理为基础,驻地单位定期联络,群团组织协同参与,协会社会化服务等“1+3”城市基层管理模式,发挥好社区公益性岗位、网格员、劝导员、小组长等队伍的作用,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促进基层多元共治,倡导城市文明新风,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4、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满足群众新的期待

落实落细民生保障。扎实抓好“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开展助困、助学、助孤行动,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吸引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吸纳城乡劳动力就近务工就业,充分发挥“农民夜校”作用,“量身定做”多元化技能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人。持续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春风行动”等活动,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做强做好社会事业。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配套完善城乡文化室、图书室、运动健身场地等文化体育设施,通过乡村大舞台,积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舞台艺术,突显文化育人功能;实施科技惠民工程,扎实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实用技术进乡村、致富带头人培养等行动,加快建立一批科技示范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农技专家、致富能手。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充分激发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活力,带动志愿者和广大社会力量,开展扶老助残、便民利民、法律援助、爱心救助等公益服务。协调推进财税、教育、卫计、统计、老龄、残疾、国土、村建、农业等各项工作融合发展。

不断扩大改革成果。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领域改革,通过创新“一清二划三收四创五量”模式,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尽快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对政府性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城市和项目建设征拆涉及集体资产所得划归集体所有;在易地扶贫、地灾搬迁等项目实施腾出的土地,农村安全饮水管理所获收益等收回集体所有;鼓励村社以集体的名义创办产业,所得利益归集体共有;积极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真正实现让资源变资产、资本变资金。年内实现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村 个、5万元村 个,人均达到 元以上。

5、注重创新社会治理,营造和谐洁净环境

创树文明新风活动丰富多彩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群众爱党爱国、孝老敬亲、诚实守信、勤劳感恩等,定期评选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时代乡贤、最美诚信通江人,定期开展“五星文明户”“创业示范户”“最美家庭”“致富能手”评比,树立崇德向善、向上向好的良好风尚。同时发挥驻村工作队和女子攻坚队的作用,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文明下乡,从扫院子、叠被子、洗杯子开始,开展文明习惯教育、感恩教育、法纪教育、风气教育,感召群众规范道德行为,树立良好社会风气。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遗余力。大力推进文明信访、法治信访、阳光信访,坚持打击防范与教育关怀并重的原则,确保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和发挥镇村综治组织职能作用,完善调解体系建设,更多引导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加大村干部公平公正办事的教育督查力度,增强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度。加强法律宣传,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更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复杂纠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总体要求。坚决打击一批影响全镇稳定、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依法整治行业乱象,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净化社会风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时刻不松。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全面加强公共安全治理,加强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同时,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法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做好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加强国防意识教育。认真落实拥军优属条例,做好双拥工作。

6、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巩固执政基础

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推动“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常态化、系统化,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安全平稳、向上向好,通过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对标看齐,在方法上丰富弥新,在实践中引深步远,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能力提升,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作风正派、践行践实。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通过下派干部传帮带、驻村干部全程帮,建立“三定三评三挂钩”制度,在各基层支部之间开展“比、学、赶、超”活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严格规范组织生活,遴选一批农村干部后备力量,充实农村基层组织队伍。从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完成城南、何家、城北3个村的阵地建设,加强“两新组织”建设,创新探索“支部+企业+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经济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城区创建   个社区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在农村打造  个产业发展型党组织示范阵地。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思想解放,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推动思想大转变、观念大更新。抓住关键少数,通过坦诚以待、充分信任、放手放权等,带动班子成员率先示范,群策群力,冲锋在前,营造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注重人才培育,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纵深推进人才发展“五大工程”,统筹六类人才协调发展。提升能力素质,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强青年人才、年轻干部、后备干部的培养,常态开展党员干部集中培训,注重在基层一线、脱贫攻坚一线培养干部、锻炼素质。坚持激励推动,突出城区乡镇首位责任,坚持清单管理、民意测评、末位淘汰,发挥老同志特殊影响,大力开展传帮带,带动年同志努力干事创业,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等交流活动,促进干部队伍保持良好精神状态。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条例》和《准则》等相关规定,从严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明确党委政府权力、责任和问题“三个清单”,健全党内党外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内务管理制度》,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纠正“四风”,推行乡镇开放式办公,开展行政效能专项治理,有效整治工作不在状态现象,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积极营造尊商、重商、亲商浓厚氛围,清理整治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和吃、拿、卡、要等中梗阻。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十步工作法》,规范“三公”经费使用,聚焦脱贫攻坚、项目工程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领域,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查处力度,教育干部勤俭节约,克己奉公,树好为政清廉、政治清明、作风清新的良好形象。

二、部门概况
    诺江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诺江镇人民政府(本级)内设党政办、组织室、纪检室、信访办、社区办、扶贫办、经济发展办、退役军人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服务中心(其中:文化、社保、交管、市管等岗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其中:农技、水利、林业、畜牧等岗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单位行政事业编制共117人,其中:片区纪工委3人、行政编制63人、事业编制51人(包含文化站2人,食药站2人,农业综合服务站22人,林业站5人,交管站6人,社保办4人);单位年末行政事业在职实有人数122人,其中:行政年末在职实有人数57人,事业年末在职实有人数45人;镇本级大学生村官4人,遗嘱16人。
    全镇所辖19个村民委员会、8个社区居委会。

独立核算单位1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诺江镇2020年收入预算18,830,30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00,305.00元,占收入预算99.84%;项目收入30,000.00元,占收入预算0.16%。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诺江镇2020年支出预算18,830,305.00 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0,305.00元,占支出预算99.84%;项目支出30,000万元,占支出预算0.16%。

2020年收支总预算18,830,305.00,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00,352元,减少3.72%,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20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830,305.00元。其中:1.财政拨款基本收入18,800,305.00元,占99.84%。(1)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收入6,365,805.00元,占33.86%;(2)财政拨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197,220.00元,占1.05%;(3)财政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744,714.00元,占9.28%;(4)财政拨款卫生健康收入976,284.00元,占5.19%;(5)财政拨款农林水收入8,017,164.00元,占42.65%;(6)财政拨款交通运输收入590,532.00元,占3.14%;(7)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收入908,586.00元,占4.83%。2.财政拨款项目收入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预算0.16%。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830,305.00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00,305.00元,占99.84%。1)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5,805.00元,占33.86%元;(2)财政拨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7,220.00元,占1.05%;(3)财政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4,714.00元,占9.28%;(4)财政拨款卫生健康支出976,284.00元,占5.19%;(5)财政拨款农林水支出8,017,164.00元,占42.65%;(6)财政拨款交通运输支出590,532.00元,占3.14%;(7)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支出908,586.00元,占4.83%。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预算0.16%。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830,305.00,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00,352元,减少3.72%,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诺江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830,305.00,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增加减少700,352元,减少3.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5,805.00元,占33.86%元。

2)财政拨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7,220.00元,占1.05%。

3)财政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4,714.00元,占9.28%。

4)财政拨款卫生健康支出976,284.00元,占5.19%。

5)财政拨款农林水支出8,017,164.00元,占42.65%。

6)财政拨款交通运输支出590,532.00元,占3.14%。

7)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支出908,586.00元,占4.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00,160.00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100,854.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05,764.00元;主要用于:政府所属部门(村建)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18,630.00元;主要用于:政府财政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查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282,555.00元;主要用于:片区纪工委驻派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84,130.00元;主要用于:政府党委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73,712.00元;主要用于: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197,220.00元;主要用于: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文化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530,1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社保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14,614.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政府机关及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207,609.00元;主要用于:政府所属部门计生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75,397.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所属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11,906.00元;主要用于:政府所属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81,372.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公务员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6,3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05,600.00元;主要用于:村官及西部志愿者等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期间的生活补助。

17.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事业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483,996.00元;主要用于: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林业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20年预算数为598,788.00元;主要用于: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水利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5,322,480.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组织等干部生活补助及其他基层组织机构运转日常支出。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590,532.00元;主要用于: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交管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908,586.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0年财政基本支出预算18,830,305.00元,属(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支出,其中:1、人员经费15,415,022.00元,占基本支出81.8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85,438.00元,占人员经费56.75%;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4,729,584.00元,占人员经费25.1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补助支出。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增加减少700,352元,减少3.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减少。2、商品和服务支出3,415,283.00元,占18.14%;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17,972.00元,办公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30,00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与2019年度预算数持平。(二)公务接待费:55,600.00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专项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比去年预算减少5,900.00元,下降10.61%,公务接待任务减少,坚持勤俭节约,压缩不必要的日常开支。(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2016年8月起实行车改,2020年度未再预算此项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85,283.00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7,972.00元,减少1.42%,主要是机构改革预算单位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还没有进行采购任务规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诺江镇人民政府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18,830,305.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按照当年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指县级财政按照当年预算拨付的资金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政府人大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政府所属部门(村建)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政府财政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查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是指片区纪工委驻派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政府党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文化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社保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政府机关及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是指政府所属部门计生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政府机关及所属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政府所属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政府机关公务员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是指村官及西部志愿者等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期间的生活补助。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和草原(款) 事业机构(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林业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水利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是指村(社区)组织等干部生活补助及其他基层组织机构运转日常支出。

(二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是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交管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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