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33亿元
2020-12-07 10:29
1-10月,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33亿元
1-10月,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33亿元,同比下降10.3%。降幅比全国高4.4个百分点,比全省高6.4个百分点,比全市高2.1个百分点,比1-9月收窄2.4个百分点。
按经营属地分:城镇市场零售额47.7亿元,同比下降10.6%;乡村市场零售额20.63亿元,同比下降9.8%。
按行业零售分:批发业零售额19.74亿元、下降10.7%,零售业零售额36.61亿元、下降12.7%,住宿业零售额1.93亿元、增长15.4%,餐饮业零售额10.05亿元、下降4.4%。
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11.99亿元,同比下降1.7%;商品零售56.35亿元,下降12.0%。在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15.86亿元,下降23.2%。
按热点商品分: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同比下降20.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7.9%,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下降35.3%,通讯器材类下降0.9%,汽车类下降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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