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诺江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6-13 17:18 来源: 通江县诺江镇人民政府 作者:诺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通江县诺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通财预〔2018〕14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诺江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建设。
9、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诺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是:
2018年,是在新的历史时代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年。截至目前,我镇还有411户1103人未脱贫,1150户3510人已脱贫仍需巩固提升,883人土坯房亟待改造;万亩魔芋、中药材基地等特色生态产业刚开始迈步;壁山森林公园、新华田园综合体等市、县重点项目还需要持续加力。各项工作任重道远,不容我们有丝毫懈怠。
今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把握新时代的内涵、特征、使命和要求,深入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绿色耳乡•红色通江”发展定位和构建“一核两带三廊四副五区”发展格局,走“生态支撑、绿色崛起”之路。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交通建设为先导、城镇建设为载体,努力提升城市化水平和质量,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全力壮大特色产业,全面改善民生质量,推动我镇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
2018年预计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3亿元,同比增长14.5%;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60万元,同比增长1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3.8亿元,增长3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34890元,同比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18802.5元,同比增长15%。
二、部门概况
诺江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武装、妇联、片区纪工委等机构,设财政、农业、林业、社会保障、国土、村建、计划生育、文化、广播、交通、畜牧等服务岗位。
单位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51人);单位实有106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事业编制41人);单位遗属20人,大学生村官4人。
19个村民委员会、8个社区居委会,12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90个居民小组。
独立核算单位1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1879.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7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4.22万元,项目支出5.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1874.22万元,属(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1532.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9.50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472.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27.52万元,增长27.9%,主要是职工增资及机构改革,预算机构增加,乡镇畜牧站预算划归诺江镇人民政府。
2、商品和服务支出341.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66万元,增长5%,主要是机构改革,预算机构增加,乡镇畜牧站预算划归诺江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支出预算5.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2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有所调整,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万元。主要用于各专项工作经费及业务培训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20万元,增加100 %,主要是根据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增加部分项目工作经费。
2、片区纪工委办案经费3万元,用于片区纪工委办案出差等费用。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用于片区纪工委办案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与2017年度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7.04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1.96万元,比去年下降27.84%,坚持勤俭节约,压缩不必要的日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2016年8月起实行车改,2018年度未再预算此项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1.76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66万元,增长5%,主要是机构改革,预算机构增加,乡镇畜牧站预算划归诺江镇人民政府。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还没有进行采购任务规划。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诺江镇人民政府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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