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江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四)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五)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六)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七)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八)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工作重点
全镇上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工作部署要求,承担了异常繁重的脱贫攻坚和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全镇干部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镇域生产总值预计增长14%,达到28.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增长25%,突破18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增长30%,完成54.6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预计增长12%,达到2907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达到12535元。
今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把握新时代的内涵、特征、使命和要求,深入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绿色耳乡·红色通江”发展定位和构建“一核两带三廊四副五区”发展格局,走“生态支撑、绿色崛起”之路。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交通建设为先导、城镇建设为载体,努力提升城市化水平和质量,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全力壮大特色产业,全面改善民生质量,推动我镇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
三、部门概况
诺江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包括诺江镇人民政府(本级)、学校(通江县第二小学、通江县第三小学、通江县第四小学、通江县第五小学、通江县第六小学、通江县第七小学、诺江镇苗南中心小学校、诺江镇赤江中心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通江县诺江镇卫生院、通江县周子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诺江镇人民政府(本级)内设党政办、纪检室、社会事务办、信访办、社区办、扶贫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办、国土站、村建站、文化站、广播站、交通站等服务岗位。
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732人(其中:小学教育585人,乡镇卫生院85人),单位行政事业编制798人;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732人(其中:小学教育585人,乡镇卫生院85人),单位实有编制798人;镇本级大学生村官4人,全镇所属学生年末人数9041人。
全镇所辖19个村民委员会、8个社区居委会,12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90个居民小组、8所小学、2个乡镇卫生机构。
独立核算单位12个。
四、收支决算总体执行情况
2017年诺江镇收入决算总额为115,652,236.34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054,754.13元,占96.02%;事业收入3,839,482.21元,占3.32%;其他收入758,000.00元占0.66%。
2017年诺江镇支出决算总额为115,652,236.34元,其中:基本支出81,509,265.21元,占70.48%;项目支出34,142,971.13元,占29.52%。
2017年诺江镇财政收入预算总额为71,435,196.21元,支出预算总额为71,435,196.21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5,652,236.34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65,351.73元,增加3.64%,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65,351.73元,增加3.64%。今年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人员经费及公业务经费。
2017年政府基金预算收入5,942,100.00元,2016年政府基金预算收入100,000.00元。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12,654.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570,479.24元,减少3.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12,654.1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69,085.00元,占8.06%;教育支出51,140,655.00元,占48.65%;科学技术支出100,000.00元,占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7,616.00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2,005.00元,占8.07%;医疗卫生支出6,336,241.00元,占6.03%;节能环保支出870,412.50元,占0.83%;城乡社区支出160,000.00.00元,占0.15%;农林水支出23,979,179.63元,占22.81%;交通运输支出602,568.00元,占0.57%;住房保障支出4,694,892.00元,占4.47%。
政府基金预算5,942,100.00元,占总支出5.35%;其中:用于商业文化综合体征地拆迁专项补助资金5,586,0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56,100.00元;用于农村乡村道路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46,775.00元,完成预算10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6,771,354.00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59,300.00元,完成预算100%;(3)信访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60,000.00元,完成预算100%。
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710,89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373,845.00元,完成预算100%。
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26,229.00元,完成预算100%。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78,689.00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
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187,000.00元,完成预算100%。
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47,895,275.00元,完成预算100%。
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938,380.00元,完成预算100%。
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
1,120,000.00元,完成预算100%。
3. 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000.00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款)(1)群众文化(项):2017年决算数为227,616.00元,完成预算100%;(2)其他文化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0,000.00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345,048.00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607,957.00元,完成预算100%。
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17年决算数为529,000.00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1)乡镇卫生院(项):2017年决算数为5,701,282.21元,完成预算100%;(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851,507.00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3,037,422.00元,完成预算100%。
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000.00元,完成预算100%。
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218,836.00元,完成预算10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26,576.00元,完成预算100%。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40,100.00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
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870,412.50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80,000.00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7年决算数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10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586,000.00元,完成预算100%;(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56,100.00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0,000.00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1)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527,965.00元,完成预算100%;(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7年决算数为1,990,557.63元,完成预算100%;(3)农村道路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202,500.00元,完成预算100%;(4)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86,400.00元,完成预算100%。
林业(款)(1)林业事业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436,200.00元,完成预算100%;(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7年决算数为401,849.00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款)(1)水利技术推广(项):2017年决算数为555,408.00元,完成预算100%;(2)农村人畜饮水(项):2017年决算数为1,586,700.00元,完成预算100%。
扶贫(款)(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7,660,000.00元,完成预算100%;(2)生产发展(项):2017年决算数为465,000.00元,完成预算100%;(3)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856,000.00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综合改革(款)(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6,042,480.00元,完成预算100%;(2)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68,120.00元,完成预算100%。
10.交通运输支出(类)
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602,568.00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4,694,892.00元,完成预算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661,783.00元,其中:人员经费64,624,184.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037,599.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8,172.00元,完成预算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预算数为0元;因为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预算数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8,172.00元,占44%。
公务接待费支出98,172.00元。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728人次,共计支出98,172.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检查指导、工作协调、执行任务等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有所减少59,063.00元,比上年减少37.5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8,075.00元,比2016年减少160,230.00元,比上年减少10.09%,我镇严格控制支出,减少公用经费开支额度。
(二)(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是新的政府采购制度一次性购买5万元以下的货物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镇共有资产96,243,052.17元,其中:固定资产78,158,494.79元,主要是办公用房及学校、卫生院公用设施等。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2个,涉及财政资金856,021.00元,覆盖率达到96%。
本年度严格执行执行财政预决算制度,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政府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原则,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自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化制度有待完善;二是资产管理工作还有待加强;三是绩效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后措施:一是利用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二是加强资产管理软件升级管理;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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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人民政府(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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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
计算值 |
得分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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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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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
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
80 |
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 |
30 |
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 |
10 |
60.69 |
3.5 |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非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 |
10 |
97.70 |
|
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
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 |
5 |
|
5.0 |
年初结转和结余:(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100时,扣1分,差异率(绝对值)﹥100时,每增加10%(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
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 |
3 |
14.23 |
1.5 |
人员经费:(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
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 |
2 |
37.41 |
|
公用经费:(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
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
40 |
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 |
10 |
|
10.0 |
人员经费:(决算数-调整预算数)/调整预算数*100% |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
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 |
5 |
|
5.0 |
公用经费:(决算数-调整预算数)/调整预算数*100% |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 |
10 |
|
10.0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本年年末数/支出调整预算数总计)*100% |
结转和结余率=0,得满分;结转和结余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 |
5 |
|
5.0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
变动率<0,得满分;变动率≥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重 |
5 |
|
5.0 |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财政收回存量资金数/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100% |
比重=0,得满分;比重(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
“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
5 |
-46.94 |
|
“三公”经费:(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1分,减至0分为止。 |
||||
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 |
10 |
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 |
10 |
|
10.0 |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改革支出)/项目支出合计*100% |
比重=0,得满分;比重﹥0时,每增加1%(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
财务状况 |
15 |
资产状况 |
7 |
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 |
7 |
-10.30 |
7.0 |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
变动率≤0,得满分;变动率﹥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负债状况 |
8 |
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 |
6 |
-9.37 |
6.0 |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
变动率≤0,得满分;变动率﹥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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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借款变动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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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
变动率≤0,得满分;变动率﹥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
人员情况 |
5 |
在职人员控制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100.00 |
3.0 |
在职人员数:(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控制率≤100,得满分;控制率每超1%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其他人员控制 |
1 |
其他人员增减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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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人员数:(本年数-上年数)/上年数*100% |
增减率≤0,得满分;增减率﹥0,扣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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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补助)人员控制 |
1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人员增减率 |
1 |
-0.37 |
1.0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开支在职人员数:(本年数-上年数)/上年数*100% |
增减率≤0,得满分;增减率﹥0,扣减1分。 |
||
合计 |
100 |
— |
100 |
— |
100 |
— |
75.0 |
— |
— |
注:1.财务状况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 |
|||||||||
2.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评价指标中,中央部门上年、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数均不含暂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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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项评分标准中,对于分子不为0且分母为0的情况,按0分计算;分子、分母同为0的情况,按满分计算。 |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正常运转,用于机关服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参事事务(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参事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其他方面的经费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培训方面的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6.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支出。
17.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发给无房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2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通江县诺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8日
附件: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人民政府2017年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