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民胜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
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巴医保发〔2024〕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镇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我镇城乡居民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应参加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居民医保,非我镇城乡居民户籍的人员可在我镇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二)农民工和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可参加居民医保,但不得重复参保。
(三)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
(四)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开展医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参保意识,学校与医保、税务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家校沟通,引导学生参加户籍所在地医保,未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的学生在学校统一参加居民医保。
二、筹资标准
(一)城乡居民: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资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纳部分按75%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00元/人/年);同时具备上述两类及以上身份的,按最高的资助标准进行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三、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政府统一组织、各方协作配合、税务集中征收,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式征收。
(一)线上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以及税银合作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四川天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手机APP、自助终端或网银等渠道缴费。
(二)线下缴费渠道。缴费人凭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指定的集中征收点刷卡或税银合作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业务,也可直接到各办税服务厅社保征收窗口缴费。
首次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需在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五、待遇享受
(一)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即等待期3个月内生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二)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符合政策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刑满释放和新增动态调整困难群众等人员缴费标准不变,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新生儿出生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超过90天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
(四)2025年6月30日之后参保缴费的,由个人全额缴纳1070元(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除外)。
(五)参保个人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原则上不再退回。若出现待遇享受期前死亡、重复缴费等情形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办理个人退费。参保人员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医保部门审核后退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参保是政府落实民生实事的重要工作之一,为全面推动参保征收工作,实现应保尽保,镇人民政府成立参保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主体责任,确保缴费有阵地、收费有人员、经费有保障、缴费方式多样化,多途径全方位满足城乡居民缴费需求。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坝坝会、微信群、网格群、文化活动等宣传方式切实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宣传,努力做到无盲区、无遗漏,广泛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一是多途径宣传缴费标准、时间、方式和政策变化;二是大力宣传个人缴费义务与享受医保待遇权利的公平性,明确个人缴费是享受医保权益的先决条件;三是要宣传身边城乡居民参保和未参保对自身和家庭影响的典型案例,以铁的事实和教训警醒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防范因疾病住院不能享受报销带来的危害。
(三)明确任务,细化措施。2025年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8%。目标人数按最新行政区划分解至各村(居),各村(居)要紧盯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参保任务。
(四)配合协作,优化服务。镇村干部全力协作配合,实行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引导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同时要认真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缴费服务,及时准确处理各类问题,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满意度。
(五)严明纪律,防范风险。严禁欺瞒群众,骗取保费。对不能使用银行卡或其他非接触缴费方式的缴费人,镇村干部要按照便民高效原则辅导其通过银行代收等方式缴费。
通江县民胜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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