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2024-02-05 14:14 来源: 火炬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降低我镇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特制定2024年工作方案。

一、目标

完成2024年全县准备怀孕的妇女每年免费增补叶酸6000人,我镇目标任务100人,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5%,各村(社区)任务分配见附件。

二、发放对象

准备怀孕妇女及早孕(孕后前3月)孕妇。

三、工作内容

(一)为准备怀孕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 3 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等。

(二)组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三)做好叶酸的申领、分发和组织发放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四、措施及要求

(一)明确职责任务

明确职责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农村妇女叶酸增补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镇卫生院负责人员培训、药品供给、信息收集与报送、质量控制及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同时,负责对婚检对象发放叶酸、登记及信息统计上报。

村(社区)负责摸清辖区内育龄妇女人群,制定目标人群花名册,组织好本村有计划生育妇女的宣传教育,督促开展婚前及产前检查,及时补充叶酸。加强目标人群及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管理,对村卫生室组织发放叶酸、登记和随访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村卫生室必须掌握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和高危待孕妇女信息,为本村准备怀孕的妇女发放叶酸并进行随访管理,完成叶酸发放和登记,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项目知晓率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入户调研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实行居民领取签章)、利用会议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孕妇学校授课、婚前检查及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时的面对面咨询指导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有关政策及相关知识,提高目标人群项目知晓率以及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三)加强人才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1.镇项目办根据上级分配到我镇叶酸数量,结合各级上报的目标人群数量,由镇卫生院负责分发到村卫生室。

2.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做好叶酸的免费发放、登记和随访服务。在免费发放叶酸时必须签订知情同意书,并进行健康教育,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发放叶酸时,按1-3个月的用量,每人每天1片(0.4毫克)的服用剂量进行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发放机构必须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用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对服用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至少1次,督促按时服用,并将服用情况进行登记。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3.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及管理。镇卫生院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村卫生室上报信息,对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按照4毫克/天剂量的叶酸服用,怀孕后按照0.4毫克/天的叶酸服用,至少3个月,每月进行随访。乡镇卫生院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其所在地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应当每1-2周督促1次高危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反馈给镇卫生院。

4.药品管理。各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与非法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出现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

(四)做好项目工作登记,及时报送信息

镇、村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按照项目要求做好叶酸发放、登记、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随访,按月上报。县项目办每月收集全县增补叶酸项目相关信息,按时上报至县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及网络直报。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项目资料的档案管理。

(五)监督与考核

镇各村(社区)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对本镇增补叶酸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村(社区)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内容,每年接受县项目办每年至少2次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监督指导与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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