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柏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和《通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通江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通乡振领〔2023〕4号)文件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对象
全镇所有农户(含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全覆盖摸排,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重(大)病户、重大事故户、残疾人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供养户、老人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和所有监测对象;对拟纳入监测对象进行全覆盖入户核查。
二、排查主体
(一)走访摸排主体。由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统筹各级帮扶干部、村(居)“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监测联系人、网格员等力量,以网格为单元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一般农户进行全覆盖入户走访摸排。其中:脱贫人口由结对帮扶干部负责走访摸排;监测对象由监测联系人负责走访摸排;一般农户由联村领导牵头,组织包村干部、村(居)“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网格员走访摸排。帮扶干部要全员参与,农户走访要全员覆盖。帮扶部门(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带队到帮扶村开展走访摸排工作。
(二)入户核查主体。由村“两委”为主体,统筹联村领导、包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力量,每2人为一入户核查小组,对拟纳入监测对象进行入户实地核查,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500元,下同),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采取“五看”〔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是否存在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情况;二看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存在辍学失学现象;三看医疗保障情况,个人累计自付医疗费用是否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50%(巴中市2022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27029元),扣除家庭年度医疗自付费用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四看住房安全情况,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需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五看饮水安全情况,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的方式,对所有村(居)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按程序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确保应纳尽纳。一要重点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二要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三要对2023年以来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确保应扶尽扶。一要排查帮扶措施是否制定,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二要排查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力、半劳力是否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三要排查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帮扶,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四要排查有劳动能力、有意愿且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监测对象,经镇村两级确认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一要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收入标准,“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二要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针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对“整户无劳动能力、主要或只能通过社会综合保障政策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包括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整户无劳动能力且享受全额或最高档次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的监测对象”,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并在国家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重点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行政村。镇、村两级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制定好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六)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监测对象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确保数据精准。一要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信息是否全面,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缺失。二要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信息是否准确,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是否录入准确。三是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要求,及时完善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七)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一要建立网格管理机制,明确县、镇、村、组、院五级网格体系人员力量,压实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二要健全风险发现机制,及时下发县级部门推送风险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张贴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引导农户自主申报。三要健全快速识别机制,进一步优化认定工作流程。四要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在县级帮扶措施库选择精准帮扶措施。五要健全风险消除机制,规范风险消除条件和程序,确保稳定消除风险。六要建立工作奖惩机制,要明确网格管理、风险线索推送核实、识别认定、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方面的考评方式、内容及奖惩措施。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培训。5月10日前,完成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制定,镇、村(居)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专题业务培训,对集中排查工作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等进行培训,确保做到参与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构建网格体系。5月12日前,按照《通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完成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网格管理力量建立,并将县、乡、村、组、院“五级”网格长、监测员、管理员、网格员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上报至镇乡村振兴办。
(三)开展集中排查。6月5日前,镇依托网格管理体系,统筹各方力量,由帮扶干部负责对所帮扶脱贫人口,监测联系人负责对所联系的监测对象,村(居)“两委”、驻村工作队、网格员负责对一般农户,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全覆盖走访摸排,并填写《通江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入户排查表》(详见附件5)。走访摸排中发现的问题由院户网格员汇总上报组级网格长、组级网格长上报村级监测员汇总后报镇乡村振兴办(详见附件3),并同步对疑似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名单进行研判。排查方式可采取入户核查、电话了解、微信联系、集中研判等方式进行。重点关注:一是监测对象;二是2023年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三是省级推送存在因病、因残风险农户;四是县级部门推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五是突发伤亡、突发重病、突发重灾、突发事故等农户。
(四)识别认定新增。集中排查期间,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从村级综合研判到县级审定公告一般不超过10天。对因灾和突发事故等特殊情况需纳入监测对象的,先行录入国家系统中的“绿色通道”进行管理并第一时间实施帮扶,后补充完善识别程序。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五)信息采集录入。6月10日前,镇完成国家系统中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录入、数据更新完善和系统数据清理工作。通过集中排查发现“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现有政策要求,逐户说明情况,经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于6月5日前书面报县乡村振兴局。
(六)分析总结报告。6月20日前,镇全面总结集中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书面向县乡村振兴局上报2023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总结(详见附件8)。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各村(居)支部书记(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为成员的杨柏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是本辖区集中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加强对集中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工作。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对本村(居)的排查工作负总责,同时进一步提升监测对象数据质量,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优化工作方式。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充分用好“12317”平台,畅通群众申报渠道,第一时间核查核实风险线索。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县、乡、村、组、院网格管理机制作用,做到快速识别响应,有效防控返贫致贫。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村(居)要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工作,镇级部门负责对各村(居)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帮助各村(居)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在工作过程中,要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加强问题排查和梳理,并逐一建好问题台账,建立补短快速响应机制,村级能够解决的,由村支部书记负责,驻村工作队和挂联帮扶单位共同协助解决;乡镇能够解决的,由乡镇党委负责人负责,逐户逐项研究制定补短具体办法,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确认;镇村不能整改完成的,建立问题台账,上报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席会议统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四)强化督查指导。本次集中排查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镇纪委书记牵头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流于形式、不下深水、敷衍塞责的,严肃逗硬问责,并将督查结果上报党委政府进行通报。镇联村、驻村干部负责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村(居)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人为控制规模、搞“体外循环”,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杜绝“漏测失帮”。集中排查工作过程中,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防止发生负面舆情。
附件:杨柏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杨柏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静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余兴光 镇党委副书记
徐可达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赵立华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邹 余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鸿舜 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长、副镇长
张 芮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屈工舒 镇党委委员、宣传政法统战委员
闫俊伶 副镇长
吴郝东 副镇长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
各村(居)驻村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乡村振兴办,由徐可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宋晓芳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川公网安备 511921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