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佛镇2025年度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5-03-21 14:40 来源: 铁佛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2025年度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要求,结合社会救助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坚持“不漏一户一人”和“最后一道防线”底线思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提升基层经办人员履职服务水平,夯实工作责任,强化作风建设,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做到“为民服务敢担当、为民解困敢作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时间

2025年1月至12月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1.保障对象不精准。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通过利益输送、说情打招呼等方式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违规纳入保障范围;把低保等当成解决问题的“万金油”,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违规纳入保障范围;为达到生病住院多报销费用的目的,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违规纳入保障范围;不综合考虑儿女赡养能力,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低保。

2.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落实财产豁免、刚性支出扣减和低保渐退等政策,未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存在“漏保”“错保”问题;工作方法简单,不认真核算家族收支,用“单人保”代替“整户保”;对待群众不公平公正,在低保金保障标准上优亲厚友或保障不到位;特困供养对象认定与低保对象认定混淆,用落实低保政策代替特困认定。

3.动态调整不及时。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后,被保障对象不再符合条件后未及时上报清退处理。如保障对象死亡或服刑后清退不及时,导致超期领取资金;又如特困对象集中转分散手续办理不及时,导致集中供养机构多领取特困供养金。

(二)整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1.套取、侵占补助资金。对无法自行支取社会救助资金的对象,经办人员代为持有卡折、随意支取救助资金;镇、村(社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养老机构等虚报人数套取补助资金;在低保户应有的保障标准上,故意提高其保障水平,将高出应保水平的部分资金用于村级事务开支。

2.超标准领取补助资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集中供养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3.扩大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擅自改变临时救助备用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存在截留套取、挪作他用等问题。

(三)整治社会救助领域工作作风问题

1.加重低保户负担。无正当理由向低保户收取金钱或物资,用于集体开支;对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摊派义务工或以钱抵工,用于村公益事业发展。

2.脸难看、事难办。经办人员人为设障,故意刁难或“吃拿卡要”,向救助对象索取利益;对困难群众的申请置之不理或故意推脱,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漠视群众利益。

3.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流于形式。经办人员政策水平不高、审核把关不严,社会救助经办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等违规违纪行为;在城乡低保、特困等年度复核工作中走过场,工作作风漂浮。

(四)整治信息公示公开和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未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完结后,对救助对象不公开公示,故意隐瞒;公开公示不规范,对于依法依规不应公开公示的个人信息未进行脱敏处理,甚至出现泄露救助对象个人隐私、侵害救助对象个人权益的情况。

2.未按规定落实备案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委员会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特别是未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不违规享受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承诺制,出现将不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纳入保障范围。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实际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年度治理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压紧靠实责任,把握好政策,防止“刮风”跑偏,提升救助工作效能。加强跟踪问效,通过自查自纠、调研督导、第三方调查等形式,推动各项治理重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治理成果可量化、可评估。

(二)强化协同联运。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对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主动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收集并通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对因非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

(三)完善制度机制。坚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针对综合治理中发现的“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层”的问题,深化源头治理,认真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现行政策制度。对综合治理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以制度形式规范固化,形成监督检查有效手段。

(四)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全镇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组织领导,镇成立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各级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研究工作重点,协调解决问题,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组  长:张  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陆俊峰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各联村(居)责任人

成  员:李恩阳  (镇纪委办主任)

吴  梅  (镇民政残联办主任)

刘晓东  (镇财政所所长)

欧海洋  (镇民政残联办工作人员)

米元超  (镇民政残联办工作人员)

贾小燕  (镇民政残联办工作人员)

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残联办,由陆俊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梅、欧海洋、米元超、贾小燕四位同志负责日常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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