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石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23-09-21 15:10 来源: 麻石镇应急办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促进“平安灵桥”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镇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实行镇、村、企事业单位、部门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企业,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镇处置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镇主要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及派出所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设在镇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通常由到现场的镇最高职务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1.现场施救组。由镇机关、派出所、供电所、事发地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供水、供电、供汽等公共基础设施。
    2.警戒治安组。由派出所、应急分队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4.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5.新闻协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快速理赔,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及火化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一)预测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按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预警级别与发布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性程序,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镇突发事件预警的发布,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发布,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三)报告
    1.镇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报告。
    2.镇领导在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施救。同时逐级报请县政府领导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相关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政府报送最新动态。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Ⅳ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党委、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新闻报道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要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五、附则
    (一)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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