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陈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陈河镇2024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现禁捕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河长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有效落实渔民退捕补偿,确保长江流域10年禁渔,确保捕捞渔船全部封存管理、分类处置,应退尽退、不漏一船;确保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安置到位,做到应保尽保、不落一人,上岸就业有出路、长远生计有保障。通过实施精准退捕、加强执法监管,推进辖区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摸清退捕渔船渔民底数
各村(社区)要核查渔船渔民基本情况,对退捕渔船和渔民进行精准识别,健全信息档案,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措施,为禁捕和渔民安置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渔船信息主要包括:证书编号、渔船类型、捕捞区域、网具数量等情况;渔民信息主要包括:渔民姓名、家庭情况、年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退捕去向、就业意愿、补助资金落实、安置保障措施等情况。
(二)实施集中管理,及时分类处置退捕船网
对已退捕的渔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补偿退捕渔民,注销捕捞证书,及时销毁捕捞网具,分类处置退捕渔船,不留反弹隐患;对尚未退捕的渔船,做好监督管理,逐船明确时间节点,督促按时退出。
(三)坚持多措并举,切实做好退捕渔民生计保障
务工就业安置一批,按规定将退捕渔民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加强职业介绍服务,拓宽就业渠道。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电商平台等带动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开展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公益岗位安置一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捕渔民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引导退捕渔民参与巡查监督工作。另外,对于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劳动就业能力的生活困难退捕渔民,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四)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由安办、市管站牵头,各村(社区)配合,协同辖区派出所、市管所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地下产业链和利益链。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管,提升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合力。针对非法捕捞多发区域和重点时段,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扩大监管覆盖面,维护禁捕秩序。有效防范、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绝户网”和非法捕捞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健全完善24小时应急值守和举报监督制度,受理涉渔违法违规案件举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实行包村联户。包村干部要宣传贯彻禁捕退捕政策,指导核实渔船渔民信息,督促加快退捕进度,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对特殊困难渔民,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对接帮扶政策措施,提供生产就业信息,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讲禁捕退捕重大意义,解读禁捕退捕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广禁捕退捕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要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好负面舆情管控,严格防范禁捕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开展考核检查。各村(社区)要把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作为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约束性任务,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镇纪委要加强督促落实,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通江县陈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