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5-24 12:17 来源: 通江县陈河乡人民政府 作者:陈河信息发布员
通江县陈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通江县陈河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2月3日通过《通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通财预〔2018〕14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陈河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政党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扎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陈河乡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是:
1、突出产业引领,助推经济增长。段木银耳栽培突破40万瓶,产值实现8000万元;培育年出栏200头以上生猪养殖大户15户、发展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12户、年出栏山羊5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100户、家禽3000只以上5户。梯次推进脆李栽植约4000亩。
2、突出脱贫攻坚,决胜退出目标。抓好三溪寺村、西浴溪村2个重点贫困村摘帽、630人预脱贫和已摘帽村、已脱贫户的脱贫巩固提升工作。完成78户253人易地扶贫搬迁。
3、突出基础建设,夯实民生基础。建成三溪寺、天坪岗村2条8.5公里水泥路,解决三溪寺村和天坪岗村3000余名群众出行难题;协助沙(河)涪(阳)路约25公里省道改造工程;建成2个重点村约3200人、6个非重点村约5300人安全饮水工程。
4、突出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扎实抓好安全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大排查,注重信访调处,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网格化工作。
5、突出生态文明,坚持和谐共生。着力解决环境问题,完善沿河产业规划;加强饮水源点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强绿色耳乡环境保护工作。
6、突出依法治理,提升管理能力。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个、吸引外商或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创业,2018年实现流转集体土(林)地2000亩以上。深入开展依法治乡、“法律七进”活动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二、部门概况
(一)行政机构1个:单位行政行政编制20人,机关工勤 2人,事业编制20人,年初实有在职人数35人,均实行独立核算。
(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39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5人、遗属4 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557.5314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7.5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5314 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557.5314 万元,属(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442.079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3.0403 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19.0376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9.0850 万元,增长4.5118 %,主要是职工增资及单位负担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94.4535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基层党组织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5665 万元,减少6.50 %,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 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与2017年度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9 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数减少0.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我乡镇因无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 无 。因2016年8月起实行车改,2018年度未再预算此项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4.4535 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5665万元,减少6.50 %,主要是本年公业务费预算标准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陈河乡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