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低保?

2023-07-18 21:30 来源: 兴隆镇人民政府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低保?

注意:申请低保须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

1.巴中市城乡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依据户籍类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取消户籍划分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地方,若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等情形的,申请城市低保。

二、怎么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包括村居委会)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1.申请书;

2.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就业失业登记等相关材料;,

3.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核查授权文书。

特别提示:困难家庭中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员,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精神病患者,困境儿童、在宗教场所居住生活三年以上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注意:能否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是一项硬指标家庭经济状况,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产。

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的可支配收入,包括扣缴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收入可以参照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收入总和计算)

家庭收入有哪些?

1.工资性收入,参照用人单位证明认定;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参照务工地或户籍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参照实际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扣除成本后计算收入;不能确定产量的,参照当地同类区域平均产量确定。

3.从事手工业、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的,以在当地的纳税证明为依据确定收入。

4.从事土地承包、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经营和出租出让房产、厂矿企业以及无形资产的收入,参.照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认定;个人不能提供相关合同、协议,或者合同、协议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当地同类资产的实际价格计算。

5.赡养费、抚(扶)养费,按照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确定的金额认定;无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书的,参照相关人员的实际支付能力计算。

家庭财产指哪些?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

1.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

2.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工程机械;

3.房屋;

4.债权;

5.其他财产。

★按照规定,这些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1.国家给予特定人员的特殊待遇。包括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高龄老人津贴;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定期补助等。

2.国家、社会及有关单位颁发的非报酬性奖励。包括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奖学金、见义勇为资金;独生子女费、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等。

3.国家、社会及有关单位给予工伤人员的有特定用途的补助金。包括工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抚恤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

4.国家、社会及有关单位给予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资金。包括住房、医疗、教育、司法养艺、康复、托养、临时性救助等救助金。

5.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应计入家庭收入的。

特别提示

◆有这些情况之一的,都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1.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或拒不接受调查的;

2.具有正常劳动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劳动的;

3.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的;

4.参与吸毒、嫖娼、赌博、非法组织等违法行为的;

5.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子女到高额收费学校就读的;

6.非因户籍不能迁移原因造成家庭成员人户分离的;

7.非因拆迁、征收原因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的

8.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或通过离婚、赠与、转让等行为造成生活困难假象的;

9.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低保补助金是怎么计算的?

低保补助金额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的。

注意: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区县民政局、乡镇(街道)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进行复核,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1.对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每年复核一次;

2.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

3.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季度复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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