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峪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29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切实有效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深入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严格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防未防危防违,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明确目标 狠抓落实
从即日起至12月25日,在全镇范围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深化拓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巩固成果总结经验,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目标和重点人群,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违规用火行为查处和火情早期处置,健全“关键节点单独建台账,账账明晰、时限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防范措施,形成火灾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强化火情早期处置安全保障,全力以赴打早打小打了。
三、齐抓共管 层层压实责任
(一)镇级各部门协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领导为主责,分管领导主抓,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党政办公室牵头抓总,切实履行林业、应急部门分工责任,充分发挥镇级各部门及各村等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林区经营单位和个人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巩固深化林区施工、输配电设施、可燃物等整治成果,形成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区施策。统筹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整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防火期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统筹推进不同区域针对性开展专项行动。
(三)坚持突出重点、靶向治理。综合运用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突出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林区重点目标、重要设施,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直面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括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旨在逐步化解风险隐患,打好森林防灭火主动仗、攻坚战,最大限度降低人为火发生的可能性。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明晰隐患标准和排查内容。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隐患分为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防扑火队伍建设(含护林员)、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
2.分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各村、各单位及林区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的林区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用火、携带火种火源进山行为、 “五周五缘”可燃物堆积等隐患建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的单位及住户的下户低压专线外皮破损、私搭乱接等隐患建立《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制定措施进行整治。要加强电力、通信、铁塔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的督促、指导,对排查的林区输配电设施本体缺陷、公用电力线路与林木接触等隐患建立《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的通信基站距林区安全距离不足、防雷击装置配备不到位等隐患建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指导相关单位和企业制定措施进行整治。
3.摸清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底数。镇应急、林业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属地和行业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底数,建立《森林防灭火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登记台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按照“一个目标(设施)一个台账”的要求,规范建立和按时填报《森林防灭火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风险隐患台账》。镇林业站负责指导林区输电线路、重要通信基站等的排查整治工作;镇天然气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石油天然气勘探、生产基地及管道、储油加油设施及站点的排查整治工作;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危化仓库、园区、煤矿、非煤矿山生产基地及设施等的排查整治工作;镇卫生院、中心小学、民政办、水利站、民宗办、分管气象按照行业职责,分别负责指导对可能受森林火灾威胁的医院、学校、塘库、气象观测台站等的排查整治工作;各村及镇相关单位负责辖区物资储备库、加油站、聚居点、农家乐、大面积天然原始林区以及城镇面山和村林密接高危部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严格查处林区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地边、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荒等行为)、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违规非生产性用火行为(林区、林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火把照明、生火取暖、烧野蜂、烧山驱兽、电猫狩猎和燃放花炮、点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协助相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2023年以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镇林业岗位人员负责查处群众举报的林区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镇协助林业公安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并协助督促森林防火行政处罚,及时查处日常检查、巡查中发现的林区违规用火行为,根据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完整准确填报《违规用火行为统计表》。
五、时间安排
边查边改阶段(2023年7月底前)。各村各经营相关单位、林区单位结合防火期工作,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工作,完成火灾隐患排查并开展立行立改。
全面整改阶段(2023年8月至9月)。各地村经营相关单位、林区单位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明确时间表、列出任务图,结合夏季极端天气和成都大运会重点时段工作,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限期完成整改。
检查总结阶段(2023年11月至25月)。各村各经营相关单位、林区单位结合备战新一轮防火期和秋冬季防火,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开展"回头看"和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六、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经营相关单位要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推动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挥牵头抓总和“一办六组”作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各村各经营相关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各村各经营相关单位要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风险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在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专项行动纳入日常督查检查和2023年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考核重要内容。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通报、约谈、督办等手段督促整改。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各地要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机制,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各相关经营单位于7月底前将《森林防灭火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登记台账》分别报送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林业站备案;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和成效,每月20日前向镇林业站报送当月专项行动取得的新进展(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违规用火行为统计表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风险隐患台账);11月25日前,向镇林业站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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