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强基行动2024”工作方案

2024-03-28 11:26 来源: 三溪镇人民政府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为确保全县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强基行动2024”在我镇见行见效,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健全机制,以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为抓手,不断提升监管技能和水平;针对薄弱环节,以开展“九大行动”为重点,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全镇营商秩序,主体责任的质效和食品安全意识得到全面提升,切实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有效推动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治理重点

以农村和场镇接合部的集市、小食品店、商超为重点监管场所,以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贸市场、小超市、小商店、小餐馆、敬老院、中心学校食堂、农村地区“坝坝宴”承办者等为重点监管对象,综合运用智慧监管、风险预警、信息共享、联合治理等方式,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治理。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食品安全联防联控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吹哨”响应机制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干部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发展“食安跑手”服务队伍,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分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扩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范围,定期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完善食品安全联动执法机制,规范食品安全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和案件信息发布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办、镇食安办,镇应急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二)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行动。结合农资打假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着力防控种养殖源头风险,深入开展农村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紧盯农兽药、饲料经营使用和生猪私屠滥宰调运等监管环节,抓好例行监测、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农产品,严禁流向消费市场。完成重点品种的产地溯源信息管理,全面做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培训与监管执法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畜牧站、广纳市管所、派出所,镇食安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三)持续开展农村地区“三小”集中治理行动。加强从业人员健康、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等检查。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和原料,严控醇基燃料、亚硝酸盐等重点高危品种的使用。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食品“三小”开展全覆盖清理整治,规范基本质量安全要求,实现生产管理标准化。(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食安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广纳市管所、广纳派出所、各村居民委员会)

(四)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假冒伪劣、山寨食品“穿透式监管”为抓手,全环节、全链条排查风险隐患,追根溯源,严查假冒伪劣、“三无”和“两超一非”等食品,严查不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和不按要求贮存食品等行为,严打篡改日期再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等严重违法行为。以高压态势着重打击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食安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广纳市管所、各村居民委员会)

(五)持续开展农村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督促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压实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责任,深化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严格学校食堂管理,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宣贯。加大校园周边“小饭桌”及家庭托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持续提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中心小学、镇社会治理办、镇食安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卫健办、广纳市管所、社区)

(六)持续开展乡村旅游食品安全治理行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严格规范许可资质、流程布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条件,严查贮存、加工、经营野生动植物情况。紧盯旅游高峰期,防范发生因超限量、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探索乡村特色食品地方标准或操作规范,量化管理,推动旅游食品诚信经营,助力地方文旅产业提升。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镇林业办、镇食安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七)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聚餐规范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建立举办者备案管理、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分级指导、现场检查指导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农村“坝坝宴”等集体聚餐活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食品原料来源及卫生环境管理工作,规范餐饮加工操作流程,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建立流动厨师和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数字档案,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实时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引导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责任单位:镇食安办、镇卫健办、镇应急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八)持续开展农村地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围绕农村学校、农家乐、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婚宴、“坝坝宴”等重点领域,未明示适量点餐、诱导过量点餐等重点违法行为,重点关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段,加强对点餐、就餐、剩餐、打包等全环节执法检查,多渠道收集违法线索,严格监管举措,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从严从速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制止餐饮浪费培训,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各项工作措施,加快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制止餐饮浪费执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倡导“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持续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镇食安办、镇中心小学、镇敬老院、市管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

(九)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针对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在隐患清零、问题销号的基础上,精准靶向核查、扎实再整改、再落实,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充分分析研判问题隐患问题及成因,对共性和个性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守查保”行动成果,确保全域食品安全。(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食安办、市管所、派出所、镇中心小学、镇卫生院、镇敬老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民委员会)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分三个阶段开展专项治理,一月一交账。

(一)工作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镇食安办牵头,积极动员部署,组织筹备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整治措施。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对市场主体底数进行再摸排,完善“三张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坚持全面铺开和重点推进相统一的原则,结合实际,集中力量全面整治农村地区突出问题,化解风险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聚焦地方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和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对暴露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可行建议,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和责任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因此次专项行动已列为全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和镇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把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大力推进。各村(社区)要加强沟通汇报,认真研究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整治措施,务求治理实效。

(二)务求长期成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来抓,加强协作配合,加强监管方式、治理机制的创新探索,注重工作成效的宣传。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确定一个风险点进行“穿透式”分析,全面解剖,达到解决一个具体问题,形成一套长效机制的目的。

(三)做好宣传报道。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注重宣传治理工作成效,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媒体宣传矩阵,积极推介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送宣传信息,扩大社会影响。广泛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科普宣传,着力提升农村地区C、D级经营单位从业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农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四)强化评价督导。镇食品安全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评议事项,对行动不力、推进缓慢的,将定期通报,确保行动推进有序有力有效。


通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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