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决算
2019-10-30 20:49 来源: 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作者:瓦室镇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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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28
第四部分附件 33
附件1 33
附件2 36
第五部分附表 4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致力赶超发展,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是交通条件大力改善。硬化昆仑、中佛等13个村村道23.5公里,新建通组路13.6公里。二是水利设施持续完善。实施安饮工程11个,铺设农村自来水主管5500千米,完成整治病险塘库4座,开工整治小二型水库3座,整治场镇安全饮水点2个,完成整治病险塘4座,有效解决了解决1000余人饮水安全。
三是场镇建设持续加强。完成瓦室镇桥沟里车站、完成场镇摩托停车点设施建设300米,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绿化街道3公里,栽植“七彩”生态树500余株,全面完成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四是电力通信明显提升。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全面完成,智能电表安装达90%,供电质量明显提升。建成2个村宽带网络户户通。
(二)致力转型发展,产业培育强力推进。一是特色产业初具规模。扩面发展“七彩林业”1200亩彩叶林建设;发展昆仑等9个村青花椒800亩,补植(核桃)400亩,新建马铃薯、灯笼椒种源基地300亩,扩面提质增效8000亩良种核桃。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以农业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的大户5户,规模1500只以上种兔2个,年出栏小家禽5000只以上的大户达3户,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5家、家庭农场1家。三是能人回引强镇富民增收。通过采用优选项目回引、政策扶持回引、乡情回引等方式,招商企业10家,增收致富200人。
(三)致力协调发展,城乡建设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加快修复。持续巩固“森林走廊”18公里,持续巩固补植补造2525.5亩退耕还林成果,强化31682亩公益林管护,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2%。农村面貌大力改善。按照“新建、改造、保护型修缮”,启动实施塔子等8个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0户139人,改造农村危旧房741户。
(四)致力补齐短板,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脱贫攻坚有序推进。按照省、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我镇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村“一低六有”的脱贫标准,今年按期实现27户97人稳定脱贫致富,昆仑村高质量脱贫摘帽。社会保障不断加强。2018年,持续稳定推进新农保,覆盖率达65%,695户1838人享受农村低保(其中低保兜底264户883人,城镇人享受低保57户125人,农村264户883人),残疾残疾人灵活就业120人,完成残疾人量服工作927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20人,农村老人享受养老保险3730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5人,瓦室敬老院搬迁完成立项。
(五)致力勤政务实,满意度不断好转。一是作风建设持续加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8次,组织干部学习全县典型案例通报5次,签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书》120余份。党纪处分1人,警示约谈25人次,整治中梗阻6件,化解纪检信访8件。二是依法行政全面深入。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机关管理办法》《便民服务首问负责制度》《村干部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有效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便民服务中心累计办件3000余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100%,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三是法治宣传深入人心。开展干部会前学法50余次,聘请专业政府法律顾问1名, 成立法律宣传团16个,法律明白人45人,建立落实“三重一大”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廉政性和合法性审查20余次。
4.群众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开展法律政策宣讲群众大会3轮80余次。领导干部入村入户化解疑难问题18件,集中化解信访33件,受理化解网上信访诉求12件,受理12345市民热线54件,化解54件。二、机构设置
本次决算公开信息包括5个单位,分别是:
1.瓦室镇人民政府本级;
2.瓦室镇中心小学;
3.长胜中心小学;
4.瓦室初级中学;
5.瓦室中心卫生院;
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772.0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26.56万元,下降8.37%。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77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86.89万元,占89.86%;事业收入582.86万元,占10.1%;其他收入2.29万元(来源于瓦室镇人民政府本级),占0.04%。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77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1.46万元,占65.86%;项目支出1896.93万元,占32.86%;基本支出年末结转62.29万元,占1.08%;项目支出年末结转11.35万元,占0.2%。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86.8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7.41万元,下降7.9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73.69万元,下降8.48%。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83万元,占7.47%;教育支出1886.65万元,占36.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57万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38万元,占6.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5.01万元,占8.31%;节能环保支出108.59万元,占2.12%;城乡社区支出5.23万元,占0.1%;农林水支出1210.08万元,占23.67%;交通运输支出12,占0.24%;住房保障支出752.9万元,占14.72%。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113.2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9.79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4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预算10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决算为839.22万元,完成预算10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支出决算为891.60万元,完成预算10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3.9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95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7.38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4.69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2.49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10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预算5.23%。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90.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46.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支出决算为12.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7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254.18%。
10.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3.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4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7.68万元、津贴补贴293.05万元、奖金6.64万元、绩效工资779.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2.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07万元、生活补助192万元、住房公积金180.91万元、。
公用经费267.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万元、印刷费11.2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5.56万元、电费21.03万元、邮电费10.45万元、差旅费38.76万元、维修(护)费14.47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4.33万元、公务接待费6.06万元、劳务费16.79万元、工会经费9.97万元、福利费12.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6万元、其他交通费20.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4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占4.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6万元,占95.89%。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6.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7万元,下降11.2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减少,节约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6批次,17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0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瓦室镇人民政府)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我镇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圆满完成原定目标绩效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并超过合格要求线。我镇还自行组织了7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圆满完成原定目标绩效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并超过合格要求线。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镇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一般公共服务(维稳补助资金)”“退耕现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危房改造”“森林培育”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项目(维稳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镇党委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使得政府能够更好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信访问题解决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减少群众上访率。
2.退耕现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87万元,执行数为33.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促进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雨水少树苗成活率低。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6.73万元,执行数为4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村容村貌,提升群众生活满意度、归属感;保护森林生态;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发现的主要问题:缺乏项目管理制度,导致项目资料不完善,更新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单位项目管理制度;设立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软硬件”进行考核;提高业务人员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4.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72万元,执行数为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政府形象,增加社会公信力,提升区域经济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缺乏项目管理制度,导致项目资料不完善,更新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单位项目管理制度;设立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软硬件”进行考核;提高业务人员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5.森林培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72万元,执行数为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村容村貌,提升群众生活满意度、归属感;保护森林生态;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发现的主要问题:缺乏项目管理制度,导致项目资料不完善,更新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单位项目管理制度;设立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软硬件”进行考核;提高业务人员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预算单位 | 瓦室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 | 执行数: | 4 | |
其中-财政拨款: | 4 | 其中-财政拨款: | 4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4 | 4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立案交办 | ≥1 | ≥1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上级交办信访案件 | ≥6 | ≥6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督办督查信访事项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清理化解非访、集体访事件和劝访工作 | 2018年12月底 | 2018年12月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及时解决信访问题 | 2018年12月底 | 2019年2月底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对经济的贡献值 | ≥21% | ≥21%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信访信息系统建设 | ≥7% | ≥8%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基层组织的影响时间 | 长期 | 长期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效果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上访群众满意度 | ≥91% | ≥91%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退耕现金 | ||||
预算单位 | 瓦室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3.87 | 执行数: | 33.87 | |
其中-财政拨款: | 33.87 | 其中-财政拨款: | 33.8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33.87 | 33.87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人数 | ≥1700 | ≥17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户数 | 580 | 58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发放次数 | 2次 | 2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是否有错发漏发现象 | 否 | 否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森林成活率 | 95% | 93%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 2018年8月底 | 2018年8月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退耕还林补贴确定时间 | 2018年2月底 | 2018年2月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每亩补贴成本 | ≤190.1 | ≤190.1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带动农户户均增收 | ≥0.05 | ≥0.0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森林覆盖增加率 | ≥1.45 | ≥1.4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群众收入增收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群众环境生活指数 | ≥11 | ≥11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能耗下下降率 | 10% | 11%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生态环境改善率 | 13% | 13%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覆盖率影响 | 长期 | 长期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生活环境的改善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1% | ≥91%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
预算单位 | 瓦室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6.73 | 执行数: | 46.73 | |
其中-财政拨款: | 46.73 | 其中-财政拨款: | 46.73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46.73 | 46.73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生态效益管护面积 | 31682亩 | 31682亩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建设森林生态效益面积达标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森林生态保护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 2018年12月底 | 2018年12月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及时发放率 | 2018年12月底 | 2019年2月底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 ≥21% | ≥21%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 ≥7% | ≥8%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新增森林蓄积量 | 10% | 11%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生态环境改善率 | 95% | 95%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覆盖率影响 | 长期 | 长期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生活环境的改善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收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 | ||||
预算单位 | 瓦室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72 | 执行数: | 572 | |
其中-财政拨款: | 572 | 其中-财政拨款: | 57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572 | 572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危改数量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改造后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比例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比例 | 100% | 98%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程监督检查差旅 及项管办工作经费 | 降本增效 | 降本增效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政府形象,增强社会公信力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提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社会满意度 | ≥95% | 95%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森林培育 | ||||
预算单位 | 瓦室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72 | 执行数: | 5.72 | |
其中-财政拨款: | 5.72 | 其中-财政拨款: | 5.7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5.72 | 5.72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收益农户 | 31682 | 31682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林地面积 | 467309.5 | 467309.5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助到位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时效性 | ≥95% | 95%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及时性 | ≥95% | 95%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降本增效 | 降本增效 | 降本增效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政府形象,增强社会公信力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社会满意度 | ≥95%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我镇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瓦室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我镇自行组织对一般公共服务(维稳补助资金)项目、退耕还林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危房改造项目、森林培育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一般公共服务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退耕现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危房改造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森林培育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镇无公务车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瓦室镇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用于行政方面的经费支出。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指用于保障瓦室镇人民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用于行政方面的经费支出。
(3)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瓦室镇财政机关正常运转,用于行政方面的经费支出。
(4)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瓦室镇纪检监察机关正常运转,用于行政方面的经费支出。
(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瓦室镇党委机关正常运转,用于行政方面的经费支出。
1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用于保障学前教育正常运转;用于事业方面的经费支出。 小学教育(项): 指用于保障瓦室镇中心小学正常运转,用于事业方面的经费支出。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指用于保障瓦室镇中心小学学生助学金补助。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指用于保障瓦室镇文化站正常运转,用于事业方面的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指用于保障瓦室镇社保办正常运转,用于事业方面的经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项): 指用于保障瓦室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用于保障瓦室镇卫生院正常运转,用于事业方面的经费支出。
(2)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用于保障瓦室镇卫生院正常运转,用于事业方面的经费支出。
(3)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计划生育服务(项):指用于保障瓦室镇计生办正常运转,用于行政方面的经费支出。
(4)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瓦室镇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站正常运转,用于事业方面的经费支出。
(5)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的支出。
14.城乡社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设施支出。
15.农林水(类)
(1)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瓦室镇农业服务站正常运转,用于事业方面的经费支出;农业生产资料补贴(项):指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道路建设。
(2)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保障瓦室镇林业站正常运转,用于事业方面的经费支出;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项):指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3)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用于保障瓦室镇林业站正常运转,用于事业方面的经费支出。
(4)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贫困户五园经济发展;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5)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村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用于村级公共运行经费支出。
(6)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用于村道路维修。
16.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用于保障瓦室镇交通管理站正常运转,用于事业方面的经费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瓦室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瓦室镇辖13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镇政府内部设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安全信访综治维稳办公室、项目办、脱贫办、民政办公室等9个职能站所。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乡的农业、安全、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信访、统计、招商引资、扶贫开发、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8年末全镇实有在职人员58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我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1.50万元,其他收入2.2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我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1.50万元,其他收入2.29万元。其中: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612.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3.6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1,150.66万元(用于解决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生活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年末无结转。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镇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镇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台账,建立预算收支、资产、现金、印章、票据、档案、资金监管等管理制度,建立预决算和财政收支公开公示制度,保证信息通达,信息公开公示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和监管资金。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考核目标任务执行进度情况,促使目标进度及时完成。
(三)存在问题。
缺乏项目管理制度,导致项目资料不完善,更新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
建立单位项目管理制度;设立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软硬件”进行考核;提高业务人员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附件2
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瓦室镇辖13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镇政府内部设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安全信访综治维稳办公室、项目办、脱贫办、民政办公室等9个职能站所,负责全乡的农业、安全、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信访、统计、招商引资、扶贫开发、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工作。2018年末全镇实有在职人员58人。
(二)绩效情况。
通江县财政局2018年下达我县一般公共服务(维稳补助资金)资金4万元。项目实施后,保障了我镇党委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使得政府能够更好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我镇的一般公共服务项目(维稳补助资金)4万已全部支付。
三、组织实施情况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根据项目支出的性质、范围、用途,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绩效情况
(一)完成情况分析
我镇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项目(维稳补助资金)绩效情况总体较好,按年初预期目标完成了一般公共服务经费的支出。
(二)有效性分析
我镇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我镇本着国家和地方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依法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专项使用范围的各类支出,严格规范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依法理财,保证账目真实、完整、规范。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切实有效执行,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五、综合评价
对实施的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政府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一般公共服务经费的使用,为我镇正常履行国家行政机关职能,确保我镇基层组织基本运转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退耕现金项目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瓦室镇辖13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镇政府内部设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安全信访综治维稳办公室、项目办、脱贫办、民政办公室等9个职能站所,负责全乡的农业、安全、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信访、统计、招商引资、扶贫开发、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工作。2018年末全镇实有在职人员58人。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使用。
2018年我镇财政退耕现金共计108.59万元,其中:根据川财农(2017)229号、通财农【2018】31号文件,下达我镇2018年(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3.87万元,已足额发放退耕户。
(二)资金监管。
我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台账,建立预算收支、资产、现金、印章、票据、档案、资金监管等管理制度,建立预决算和财政收支公开公示制度,保证信息通达,信息公开公示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和监管资金。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8年度,我镇全面推进工作,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促进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2018年度,圆满完成原定目标绩效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并超过合格要求线。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我镇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及时考核目标任务执行进度情况,促使目标进度及时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建设生态乡村,提升群众生活、生产环境;保证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缺乏项目管理制度,导致项目资料不完善,更新不及时。
(二)相关建议。
1.建立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2.设立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软硬件”进行考核。
3.提高业务人员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瓦室镇辖13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镇政府内部设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安全信访综治维稳办公室、项目办、脱贫办、民政办公室等9个职能站所,负责全乡的农业、安全、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信访、统计、招商引资、扶贫开发、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工作。2018年末全镇实有在职人员58人。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使用。
2018年我镇财政农林水支出605.96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6.73万元。
(二)资金监管。
我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台账,建立预算收支、资产、现金、印章、票据、档案、资金监管等管理制度,建立预决算和财政收支公开公示制度,保证信息通达,信息公开公示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和监管资金。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8年度,实现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发放,按照政策要求予以按时兑现,下发到农户。
(三)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2018年度,圆满完成原定目标绩效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并超过合格要求线。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我镇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及时考核目标任务执行进度情况,促使目标进度及时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改善村容村貌,提升群众生活满意度、归属感;保护森林生态;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缺乏项目管理制度,导致项目资料不完善,更新不及时。
(三)相关建议。
1.建立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2.设立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软硬件”进行考核。
3.提高业务人员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018年危房改造项目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瓦室镇辖13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镇政府内部设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安全信访综治维稳办公室、项目办、脱贫办、民政办公室等9个职能站所,负责全乡的农业、安全、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信访、统计、招商引资、扶贫开发、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工作。2018年末全镇实有在职人员58人。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使用。
2018年我镇财政住房保障支出572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572万元。支付程序及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资金监管。
我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台账,建立预算收支、资产、现金、印章、票据、档案、资金监管等管理制度,建立预决算和财政收支公开公示制度,保证信息通达,信息公开公示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和监管资金。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8年度,我镇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提高政府形象,增加社会公信力,提升区域经济发展。
(四)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2018年度,圆满完成原定目标绩效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并超过合格要求线。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我镇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及时考核目标任务执行进度情况,促使目标进度及时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群众生活满意度、归属感;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缺乏项目管理制度,导致项目资料不完善,更新不及时。
(四)相关建议。
1.建立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2.设立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软硬件”进行考核。
3.提高业务人员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018年森林培育项目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瓦室镇辖13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镇政府内部设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安全信访综治维稳办公室、项目办、脱贫办、民政办公室等9个职能站所,负责全乡的农业、安全、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信访、统计、招商引资、扶贫开发、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工作。2018年末全镇实有在职人员58人。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使用。
2018年我镇财政农林水支出605.96万元,其中:森林培育5.72万元。
(二)资金监管。
我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台账,建立预算收支、资产、现金、印章、票据、档案、资金监管等管理制度,建立预决算和财政收支公开公示制度,保证信息通达,信息公开公示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和监管资金。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8年度,实现对森林培育的补贴,按照政策要求予以按时兑现,下发到农户。
(五)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2018年度,圆满完成原定目标绩效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并超过合格要求线。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我镇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及时考核目标任务执行进度情况,促使目标进度及时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改善村容村貌,提升群众生活满意度、归属感;保护森林生态;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缺乏项目管理制度,导致项目资料不完善,更新不及时。
(五)相关建议。
1.建立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2.设立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软硬件”进行考核。
3.提高业务人员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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