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唱歌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2025-04-03 13:45 来源: 唱歌镇林业站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气候干燥,高火险天气明显增多,严峻考验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为扎实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防火形势,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目前,我镇正处于防火的关键时期。随着天气回升和“清明”“五一”节即将到来,到景区旅游、上山春游、进山采药、扫墓等野外活动将会大幅增加,加之正值春耕生产农事作业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森林防火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因此,各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行政负责制,主动履职尽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到当前重点工作中来。将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山头地块,用好、管好生态护林员,充分发挥其主动性、能动性,严禁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各辖区单位、村委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十户联保”机制,保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部署严密,把工作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清明”“五一”节风景区旅游、郊外人员密集,各村要抓住这一时机,开展全面深入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村社干部、护林员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要利用村村响、流动宣传车时时加大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森林消防知识、培养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防火氛围。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节日期间,各村必须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认真落实管护人员巡山护林和村社干部轮流值班制度。严禁携带鞭炮、香烛等易燃品和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入山,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全力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二要严格执行入山登记制度,对重点区域要落实专人严防死守。三要严格落实监管监护责任,扎实做好老人、小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重点人群的监管监护工作。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必须严格处理,绝不姑息。

四、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应急扑救准备

要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一是必须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和信息灵通。二是严格执行火情归口上报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必须准确、及时、逐级上报火情信息,同时要做好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防止迟报、瞒报、误报等情况发生。三是加强监测,实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一旦发生火情,领导班子和扑火队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科学扑救。四是坚持生命至上原则。严格落实“三先四不打”,不冒险扑火,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是第一要务。

特此通知


通江县唱歌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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