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铁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农业领域联合整治假劣肉制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农业领域联合整治假劣肉制品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通江县铁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铁溪镇农业领域联合整治假劣肉制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有关领导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结合《通江县联合整治肉制品问题工作实施方案》(通公发〔2025〕6号)精神,确保肉制品安全防线坚不可摧,让人民群众安心享用安全、可靠的肉类产品,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他肉类产品为重点,严查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肉类产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加强养殖环节、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环节的监督检查,摸清肉类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加强行政检查、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并积极向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提供相应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从业者合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养殖环节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重点检查养殖主体是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健全养殖档案,履行养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养殖环节安全质量全过程监控;是否完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采购与使用记录,确保依法合规使用,并坚决杜绝“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及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其他化合物添加;是否存在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有检未报、有报未检等行为,并及时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移交违法违规线索。同时负责抽查养殖场养殖业主对养殖档案的规范建立情况和对养殖投入品使用整治的指导,并对养殖业主的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官方兽医负责辖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二)屠宰环节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重点检查屠宰点主体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开设生猪屠宰场所是否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全面落实生猪屠宰全过程质量管控要求(是否落实出场查验、登记等),检查辖区内是否存在私屠滥宰行为,并及时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移交违法违规线索。
(三)无害化处理环节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重点检查养殖主体是否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督促无害化处理公司是否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存在病死畜禽被“调包”、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举措
(一)摸排问题,及时整治。对辖区群众举报多、近年来发生的肉类违法典型案例等风险问题和隐患易发多发点位,聚焦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养殖场(户)、屠宰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公司等,深入排查和暗访,细致查找问题隐患,建立健全台账,有力推进问题治理,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二)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非法物质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重点打击制售病死畜禽及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
(三)执纪执法监督。镇纪委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暗访暗查和督导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部门和人员,将运用“三书一函”制度督促加大整改力度,严肃查处屠宰、检疫、监管、执法等涉及假劣肉制品各环节的失职渎职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情节严重的将直接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四)加强行刑衔接。一旦发现涉嫌犯罪行为,要及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时与公安机关联动执法,并按照规定提供查验结论、认定意见,配合做好涉案物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屠宰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让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诚信经营;大力推行“以案说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此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震慑,并切实提升公众对违法行为的辨识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明确职责。4月初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通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业领域联合整治假劣肉制品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农发〔2025〕23号)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即日起对辖区所有养殖场(户)、饲料兽药销售门店、屠宰点等进行全面排查,4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对立行立改的全面整治,对不整治的上交问题线索,联合查处。
(三)梳理总结,巩固提高。对近年来开展假劣肉制品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查漏补缺,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对策,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专项工作质效,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业领域联合整治假劣肉制品问题工作专班,由镇长任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铁溪镇市管所负责人、铁溪派出所负责人、畜牧岗负责人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岗位全体干部、市管所、派出所相关同志为成员。农业领域联合整治假劣肉制品问题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张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上下联络,冯坤鹏、李述林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加强信息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面统筹协调,负责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专人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归档及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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