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龙凤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凤场镇道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8-29 19:45 来源: 通江县龙凤场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现将《龙凤场镇道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江县龙凤场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龙凤场镇道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抓好全镇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28号)和《四川省安办省道安办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22〕139号)文件精神,以提升道路安全管理效能为目标,全面推行路长制,切实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制度化和常态化的道路路长制管理机制,在镇域道路设置路长,压实各级道路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管理薄弱、道路设施较差、群众安全意识差的问题,使全镇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组织框架

建立镇、村路长体系,设立总路长、镇级路长、村级路长。成立龙凤场镇道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镇联村领导任副组长,镇级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交管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路长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总路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

镇级路长由联村领导担任。

村级路长由村主要领导担任。

四、工作职责

(一)总路长职责。1.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2.研究相关规划和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二)镇级路长职责。1.负责督促挂联村(居)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做好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秩序整治、道路巡逻管控、安全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2.不定期听取挂联村(居)工作情况,推动村(居)落实路长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村级路长职责(含社道路)。1.负责监督新建村社道路工程质量;2.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对村级不能实施整治的道路隐患,上报镇党委和政府研究解决;3.做好隐患路段警示提示,组织人员对隐患点进行整治,并督促辖区村社干部对危险路段进行值守;4.统计辖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建立台账,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他们按时年检,达到报废时间按时报废销户;5.组织村社开展交通安全劝导、交通安全宣传;6.协调派出所、交警中队等执法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整治。

五、工作内容

(一)加强道路隐患排查。各级路长要组织人员通过定期上路和日常动态巡逻的方式,对道路隐患开展排查,重点检查道路防护设施是否缺失、损坏,标志标牌是否应设尽设、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破旧损坏、是否被遮挡物遮挡、是否起到提醒警示作用,路面是否破损,路基是否沉陷、空板,平交路口信号灯、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健全,陡坡、长下坡路段是否设置减速设施,事故多发和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牌、是否采取安全措施,道路沿线是否存在易滑坡、易落石、易积水等隐患,道路是否存在占道堆码、打谷晒粮、以路代市等行为。

(二)加强道路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道路隐患,各级路长要及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进行治理,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增设、修复安防设施,推进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信号灯、减速带)工程建设;对短时间内不能整治到位的隐患,要督促设置醒目、固定的警示标志以及垒石、堆土、栽桩、拉警戒线等临时性管控措施;要定期开展隐患“回头看”,跟进隐患治理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各级路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形成清单管理、闭环管理;对非乡镇管辖权限的道路隐患,要逐级报告并提请整治。

(三)加强道路安全管控。各级路长强化道路隐患整治前、中、后安全监管,对生命防护工程缺失或损毁的临水临崖、路侧险要、坡陡弯急路窄、长下坡、事故多发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危险路段,要督促设置醒目、固定的警示标志和提示标语,提醒驾驶人和群众安全出行;要督促村社干部在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完成前,落实管制措施并进行值守,禁止五座以上(不含五座)车辆在夜间及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期通行危险道路。镇、村级路长要组织协调辖区交管办、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开展路检路查,严管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三(四)轮车等易肇事肇祸车辆,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限超载、假牌套牌、报废车上路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协助开展道路缓堵保畅、交通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镇级路长要大力清理整治“马路市场”、打谷晒粮、占道堆码、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向道路排放污水等影响行车安全的问题。

(四)加强交通违法劝导。各级路长要督促镇交管办、交管员、村社劝导员在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在学校、出村到镇、车流量较大、交通违法突出、隐患道路等重点路段,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和面对面宣传警示提示,及时劝纠开车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辖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安全性能不达标等隐患车辆车主和残疾人、重大疾病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等隐患驾驶人开展入户精准劝导,督促完善相关手续,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不合格的人驾驶车辆,严防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镇、村级路长要督促村社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宣传栏、LED显示屏、宣传横幅、墙体标语、农村大喇叭等传统宣传媒介作用,在道路沿线营造浓厚道路安全宣传氛围,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要督促村社干部、网格员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介作用,及时发布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易拥堵路段、恶劣天气等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信息和交通安全常识,通报农村地区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对农村“一老一小”群体,开展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组织辖区重点驾驶人集中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学习培训,督促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交通陋习。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镇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自觉,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要求,采取管用的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镇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辖、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将道路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确保责任到位、执行到位,推动路长工作落地见效。镇级路长除了负责自己所负责的乡道路外,还要与联村干部负责所联系村的路长制工作,包村、包农村公路。各村(居)村干部、社长要负责所联系社的路长制工作,包公路、包车辆、包驾驶人的“三包”责任制。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交管办要不定期对各村路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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