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特向社会公布通江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jxzf.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通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南街1号,邮编:636700,联系电话:0827—7220260,邮箱:504004674@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通江县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四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重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制度流程。出台《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更新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6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网站规划建设、技术支撑、内容保障和更新提醒、疑点筛查等工作。制定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通过技术手段,在网站后台新建信息时强制要求上传“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笺”,避免一人完成信息发布所有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正确性、规范性、保密性、权威性。
(二)加强平台建设。深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主平台作用,根据《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巴中市政府系统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细则》,升级改版县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强化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开设常规栏目195个、政府信息公开栏目882个、政务新媒体22个,新开设养老服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专栏5个,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三审三校”流程负责责任栏目信息的审核和定期发布更新。对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开展2次自查整改。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维护,清理注销问题账号71个,保留17个(13个微信、4个微博),共发布信息4366条(微博发布1175条、微信发布3191条)。严格开展季度抽查和半年检查,政务新媒体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25%。
(三)推进信息公开。制发《通江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作用,全年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总数1707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46条、政务动态信息793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991条,发布解读信息11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83次,发布公示公告53条;网民留言1513条,办理1432条,办结率94.6%,办事624893件(自然人548120件、法人76773件)。坚持“归口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扎实做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四)注重业务培训。把学习培训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邀请省舆情应对专家对所有县级领导、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开展专题培训。邀请市上专家和县网信办负责人,对各单位业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提升业务人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每日“读网”制度,常态化检查政治术语表述、不良信息、错别字等问题,对读网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当事单位责任人员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通知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督办,确保问题信息不上网。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对平常工作中发现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栏目更新不及时、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日常文件表格报送不及时”等问题进行季度通报。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安全保障及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全县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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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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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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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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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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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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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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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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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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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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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49.423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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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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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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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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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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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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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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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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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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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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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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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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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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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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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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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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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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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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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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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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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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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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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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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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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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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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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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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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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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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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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认识不够深。一些责任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物力投入力度不够,人员不固定、工作不熟悉、培训不到位,工作常有脱节现象;二是主动性不强。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仍有差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不够多,内容不够深化,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专业性不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事项缺少从专业法律角度的研究与分析,答复质量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形式、严格目标考核,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着力构建全县信息公开“一盘棋、大格局”,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和条件保障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组织、有机构推进、有经费保障。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各乡镇、部门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养。 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不断开拓新思路、创造新办法,加强政民互动,以多形式易了解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