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新场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刘然,男,汉族,1987年8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新场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片联系清江村、巴州沟村、红岩村、新场坝社区。
刘黎,女,汉族,1986年10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新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抓财政、项目(项目储备和入库)、经济发展。分片联系新春村、毛村村、七家沟村、窄口村。
熊玲,女,汉族,1986年8月出生,四川通江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新场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张宸,男,汉族,1991年11月出生,四川仪陇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新场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政协、人大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党建、统计、机关内务、深化改革、巡察整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民增收)、驻村帮扶、集体经济、基层治理、档案管理、东西部协作、国有资产管理、群众工作、教育、关心下一代、目标绩效管理、公共节能、保密、党政办等工作。负责分管和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挂联巴州沟村、窄口村。
负责联系和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县委办、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目标绩效中心、县直工委、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档案局、县农业局、县国资委、县教育科技局、县深化改革办、县东西部协作办、县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
刘聪,男,汉族,1991年8月出生,四川南江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新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督查督办等工作。
负责联系和对接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
赵开杰,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新场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负责人武全面工作。分管发展改革、产业发展、项目、财务、审计、农业(统计、农业保险)、民政(老龄)、水利(河长制)、畜牧、国土(地灾避让搬迁、土地增减挂钩)、村建(城乡环境治理、三违治理)、退役军人事务、天然气等工作。负责分管和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挂联七家沟村。
负责联系和对接县人武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金融)、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天然气办、中原油田普光公司。
何宪林,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新场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分管统战、民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生态环保、林业(森林防灭火)、市场监管(食品药品)、民营经济、交通运输、经信、工业(新能源、新材料)、工商联、侨联、红十字会等工作。负责分管和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挂联毛村村。
负责联系和对接县委统战部、应急管理局、县招商引资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工商联、县侨联、县民宗局。
何明旭,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新场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提名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分管政法(网格化管理)、依法治理、国家政治安全、扫黑除恶、信访、司法、人民调解、综治维稳、反邪禁毒等工作。负责分管和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挂联红岩村。
负责联系和对接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理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等部门。
向贞祯,女,汉族,1997年1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新场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分管对外宣传(网信)、意识形态、新时代文明实践、卫生健康、就业(农民工服务)、医保、社保、商务、地方志、残联、共青团、妇联、工会、科协等工作。负责分管和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挂联新场坝社区。
负责联系和对接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志办、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社保局、县就业局。
李荣华,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新场镇副镇长(选派到浙江省兰溪市挂职锻炼)。
何军臣,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新场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镇长工作,负责便民中心运行与管理,分管文化、旅游、体育、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分管和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挂联清江村。
负责联系和对接县文广体旅局、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
主要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党工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科技、教育、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做好统计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党建工作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行政综合执法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社会治理办、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宣传报道、保密机要、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统计、史志等工作;负责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监督指导乡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辖区内村和部门派驻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统战和群团工作。
(二)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牵头拟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农业农村经济、林业、水利、经信、商务、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投资促进、扶贫开发农村道路交通以及气象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牵头拟定乡镇文化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负责古村落保护相关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县级主管部门授权集中行使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农机、农村沼气等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民政、人武、退役军人事务、救灾救济、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主管部门下放、委托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职责。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
牵头落实基层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行政诉讼(复议)、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和群防群治等工作。
(六)财政所
负责编报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和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和指导村级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乡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便民服务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便民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服务规范以及项目运行和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现场管理制度,推行便民服务标准化;指导村便民服务工作;负责窗口人员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会计核算中心)
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和畜牧渔业生产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推广、培训等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动物(含野生、水生)的疫病防控、检疫及灾害监测、预警;负责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和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技术服务;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服务、农机台账建立等工作, 协助做好农机安全监管、事故处理和事故统计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农业方面的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负责农村安全饮水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小(二)型水库运行、管理、维护;负责辖区内的水利工程防汛安全,加强河、湖、库、塘、渠等水域保护,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产权登记、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计划生育、民政、救灾救济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和使用等环节基本情况,开展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乡道日常养护,指导辖区内村道养护工作;负责统计调查、分析、报告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统计、政策宣传、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村镇规划的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承担辖区村镇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场镇排水和污水处理、镇村生活垃圾处理及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负责镇容镇貌和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农民工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站)
负责农民工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维权和法律援助、信息统计、关心关爱等服务工作;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备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
办公电话:0827-7627001
办公地址:通江县新场镇新场路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