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教育科技局机关简介

2024-07-10 09:54 来源: 县教科局

何文,男,汉族,1974年8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科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县委教育工委和县教科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何瑜,女,汉族,1976年4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教科局党组副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机关纪委。


张维继,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行政审批、深化改革、依法治教、行政诉讼(复议)、政务服务、计划财务、营商环境(含信用建设)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计划基建财务股。


 

李磊,男,汉族,1980年6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政务公开、宣传、“两案”办理、保密、舆情应对、目标考核、基础教育、体育(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人事(含老龄、退役军人)、信访稳定、教育督导、教育技术装备、教育科研、工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基础教育股、体育股、人事股(师训股)、信访和群众股、教育督导室、教育考试院、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工会。


 

向军,男,汉族,1974年2月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科技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组工作。


 

李国伟,男,汉族,1973年10月生,四川通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教科系统党务、“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巡察、统战、民族宗教、城乡基层治理、德育、思政、文明创建、国防、双拥、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儿童、共青团和少先队、基建规划、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德育卫生艺术股、基建管理办公室。


 

李博,男,汉族,1978年1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督导室副主任、计财股负责人。

工作分工:负责“两项改革”教育后半篇文章、教育资助等工作。分管资助中心。


 

景联山,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通江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行业安全、民营经济等工作。分管职业与成人教育股(民办教育股)、安全管理股、巴中开放大学通江分校。

主要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体制改革方案和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以及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管理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

(六)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筹措、经费划拨、基建投资政策措施,监督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监督指导国(境)外教育科技体育项目援助、项目贷款和项目合作执行情况。

(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监督指导部门(企业)举办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情况。

(八)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教育、科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九)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等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十)负责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科技体育工作和教育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及高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各类学历教育考试工作和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拟定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学校后勤管理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促学校加强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港澳台教育科技体育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来通外籍教师(专家、科技人才)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技发展、科技创新工作,推动企业科创能力建设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六)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技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实施。

(十七)组织实施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监督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牵头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八)编制全县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九)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二十)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战略,推动多元体育服务、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计划。

(二十一)指导和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协调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监督指导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二)指导和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市场经营行为,加强体育彩票销售网点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体育彩票经营活动。

(二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基础教育股、德育卫生艺术股、职业与成人教育股(民办教育股)、后勤管理股、体育股、安全管理股、科技股、监察审计股、计划基建财务股、人事股(师训股)、信访和群众工作股。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安全、机关文书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调研、目标管理、督查督办、有关综合文稿起草和史志年鉴编撰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新闻舆论、宣传报道和舆情管控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综合改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以及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核和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指导教育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和审批服务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

负责拟订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管理工作,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指导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参与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负责全县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学校招生及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教育督导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四)德育卫生艺术股

负责统筹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以及少先队、共青团建设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县属各学校)的德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文化建设、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股(民办教育股)

拟订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指导职业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等工作。参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的指导实施和检查评估工作。参与拟定和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就业创业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监督指导部门(企业)举办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情况。

(六)后勤管理股

拟订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监测评估、分析报告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并建立健全长态监管机制。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各学校食堂食材、学生校服等涉及学生及教职员工健康安全的采购管理和其他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七)安全管理股

拟订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安全、综治、维稳工作总体规划(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县属各学校的安全管理、综治维稳工作。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开展行业内校舍、食品、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及防邪、禁毒等安全管理和加强行业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协调本系统(行业)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核实工作,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审定工作。负责排查监测、收集报告本系统(行业)不安全(稳定)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八)科技股

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引进国外智力、县级财政科技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科学普及、科学传播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科技资源配置,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牵头承担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负责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科技体制改革、科技统计、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

(九)监察审计股

负责全系统监察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全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法律法规和落实上级决定指示情况。受理、核查针对本系统检查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等问题。协助调查处理本系统检查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负责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治理教育“三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和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等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全县教育科技体育项目资金、业务经费使用情况。

(十)计划基建财务股

拟订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基本建设规划、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教育科技体育各类经费,参与拟订和组织开展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筹措,监督指导使用情况。负责国(境)外教育科技体育基建项目援助、项目贷款和项目合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工作。监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学校教学用房、教辅用房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人事股(师训股)

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教育、科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监督指导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聘用和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在职培养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优秀人才对外交流合作和外籍教师(专家、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工作。

(十二)信访和群众工作股

负责收集排查、研究分析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有关部门(单位)转办或交办的信访工作事项。负责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群体性信访事件应急处突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负责统筹协调本系统、本行业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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