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
广大农民朋友:
至2020年底,我县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但一些农户发展基础还比较脆弱,一些农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可能会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帮扶,容易返贫致贫。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在过渡期,我们建立了通江县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现将有关政策要点告知如下。
一、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概念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监测收入标准,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监测收入标准,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高于当年监测收入标准,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这类群体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户。
二、申请条件
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是判断能否成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收入参考,2023年四川省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500元。原则上,申请监测对象应具有农村户籍,且至少存在以下返贫致贫风险之一:
1.家庭唯一住房出现安全问题,家庭无力解决;
2.家里吃水困难,饮水不安全,家庭无力解决;
3.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等,医药费较高家庭无力负担;
4.家里学生上学开支较大,家庭无力负担;
5.家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大幅减少或支出大幅增加,影响了基本生活。
三、申请方法
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找干部。由农户本人填写申请书(含收入、家庭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风险等),书面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随迁群众向所在安置区申请。
2.打电话。(1)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可拨打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高明新区办公室电话申请。
壁州街道:0827-6116333 板桥口镇:0827-7656002 长 坪 镇:0827-7690001 唱 歌 镇:0827-3111120 陈 河 镇:0827-7634001 春 在 镇:0827-7320023 涪 阳 镇:0827-7620223 广 纳 镇:0827-7270046 洪 口 镇:0827-8691001 火 炬 镇:0827-7366001 空 山 镇:0827-8696296 高明新区:0827-7990928 |
两河口镇:0827-7692001 龙凤场镇:0827-7541003 麻 石 镇:0827-7310007 毛 浴 镇:0827-7410048 民 胜 镇:0827-7360068 泥 溪 镇:0827-7667465 诺 江 镇:0827-7221372 诺水河镇:0827-7640002 青 峪 镇:0827-7651102 三 溪 镇:0827-8697111 沙 溪 镇:0827-7550001 |
胜 利 乡:0827-7556001 松 溪 乡:0827-7517001 铁 佛 镇:0827-7331857 铁 溪 镇:0827-7680001 瓦 室 镇:0827-7390001 新 场 镇:0827-7627001 兴 隆 镇:0827-7416001 烟 溪 镇:0827-7670010 杨 柏 镇:0827-7374001 永 安 镇:0827-8608616 至 诚 镇:0827-7530620 |
(2)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可拨打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话“0827-7321017”申请。
(3)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可拨打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申请。
3.一码通。手机微信扫描巴中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申请“一码通”申请(见页面左下角)。
四、识别程序
主要包括“村级入户核查研判—村级评议公示—部门信息比对—乡镇复核上报—县级审定公告”5 个步骤。对因灾或突发事故等特殊情况需纳入监测对象的,先行录入国家系统中的 “绿色通道”进行管理并第一时间实施帮扶,后补充完善识别程序。
五、申请须知
1.如申请监测对象,需要配合我们开展入户核实,需要如实准确提供家庭和成员有关情况信息,并授权我们依法依规核查核实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经村内评议公示,由县乡逐级审核批准。
2.如已成为监测对象,我们将根据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从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健康帮扶、教育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综合保障、社会帮扶等方面选择对应措施进行帮扶。
3.如家庭困难问题已经解决、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经过入户核实、评议公示和审核批准后,将认定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此后不再进行针对性帮扶。
4.风险消除后,如家庭出现了新的困难问题,可再次提出申请。
5.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慎重纳入情况:有公职人员的,有经商办企业的,有商品房(门市房)的,拥有机动车(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的,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的。特殊情况由村(社区)民主评议认定。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监测对象遇到的困难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能够自力更生,感恩奋进,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改善生活状况,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让生活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