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应急管理局 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救援队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6-05 15:19 来源: 县人社局

为适应新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通江县专职救援队伍力量建设,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救援队工作人员20名(编外辅助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驾驶员

2人

1.截至2024年6月4日,年满20周岁,不超过35周岁。

2.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巴中市户籍,限男性。
3.持有B2及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且2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4.身体综合协调能力和基础体能较好。

5.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集中住宿管理,轮休制。

6.持准驾A1、A2驾驶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战斗员

18人

1.截至2024年6月4日,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

2.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巴中市户籍,限男性。
3.身体综合协调能力和基础体能较好。

4.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集中住宿管理,轮休制。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

6.具有2年以上化工类专职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或环境管理、环境工程、环境化学、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入职的流程开展。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急救援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通江县城南路1119号306室,联系电话:0827-7233119)。

(四)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2.资格审查。本次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人员携带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3.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试分值x50%+笔试分值x30%+面试分值x20%。

体能测试:应聘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屈膝仰卧起坐、平板支撑(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最高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排名,按照岗位招录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不足3倍的则全员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等方面的知识,分值100分。

面试:根据体能成绩+笔试成绩结果排名,按照岗位招录计划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2倍的则全员进入面试。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心理测试

根据考核测试总成绩排名和招录计划等额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名单,持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如有不合格者,按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八、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根据心理测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人员名单。如有不合格者,按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一)体格检查。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直接交体检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和优先录用规则排名,心理测试、综合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组织公示。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按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十、入职培训及考核管理

1.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专职救援队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2.新录用专职救援队员参加为期1个月的入职培训。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新录用专职救援队员试用期为2个月(含入职培训时间)。

4.专职救援队员实行全程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新录用驾驶员岗位队员,需先参加驾驶技能测试,测试合格者才能参加入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出现的空缺按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十一、职业优待和工资待遇

1.职业优待按照《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

2.工资待遇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每月3280元,培训合格后,按照定级定档情况,每月工资不低于4100元,工资逐年递增。

十二、纪律与监督

通江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827-7237657。

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0827-7233119。

1.本批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本次招录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有关报名、培训等费用。

2.招录对象须在招录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通知信息一般采用招录微信群通知,请注意查收。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3.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拥有对本次招录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救援队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docx

        2.专职救援队员体能测试标准.docx


通江县应急管理局  通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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