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2024-07-25 11:10 来源: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省、市、县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通江县市场监管局聚焦食品安全和“校园餐”“三小”集中治理等领域,结合“铁拳”“春雷”专项行动,集中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及校园餐管理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通江县某餐馆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行为案

通江县某餐馆销售的老面馒头经成都市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餐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通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通江县某餐馆涉嫌经营混有异物食品行为案

在执法行动中,我局接到投诉,投诉人刘某某在通江县某餐馆用餐时,发现食品中混有一只苍蝇,于是在抖音平台发布短视频反映该餐馆食品安全问题。经查,通江县某餐馆经营混有异物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通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黄某某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承包某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活动的行为案

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黄某某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承包通江县某中学食堂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何某某涉嫌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何某某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经我局委托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对当事人所经营食品进行鉴定检验,结果表明,在上述食品中检出“西地那非”成分,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通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通江县某初级中学食堂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为案

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通江县某初级中学食堂未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通江县某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案

今年5月,投诉人投诉举报通江县某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立即进行检查,发现通江县某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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