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12 10:00 来源: 通江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制定全县经济作物生产计划,调查分析经济作物中存在的问题,培训和指导经济作物生产技术,参与社会服务,引进新品种,搞好示范。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围绕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抓短板,添措施,突特色,全面完成生物医药、蔬菜产业目标任务。

2.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对生物医药、水果、蔬菜、蚕桑等经作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的指导,引导树立三产融合发展、全链发展的思维和意识,促进业主增收、企业增效和经作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规范有序推进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助推我县经作产业蓬勃发展,展现农业人奋发有为的工作面貌。

4.切实开展帮扶工作。加强对铁佛镇双泉村、春在镇棋子顶村、洪口镇田家源村的帮扶工作。因户施策制定帮扶计划,结合我站产业发展实际,积极给予产业帮扶,不断提高帮扶村农户的经济收入和满意度,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新的贡献。

二、单位概况

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3人,事业人员13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

通江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33.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7万元,农林水支出16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2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333.2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为549.7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4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59万元,占总收入39.4%;上年结转资金333.2万元,占总收入60.6%。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4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09万元,占总支出38.6%,项目支出337.7万元,占总支出6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9.7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7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3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3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9.79万元,比2023年增加37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212.0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95.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抚恤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2.公用经费1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337.7万元,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项目菜篮子工程工作经费4.5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类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330万元,生产发展类通江县2023年枳壳产业发展项目3.2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36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减少0.44万元,其中:

(一)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36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三)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120.94万元,主要是:2023年地膜项目采购支出120.94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14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3个,预算项目资金337.7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除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通江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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