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12 10:00 来源: 通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通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简介

负责全县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农业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执法案件的查处;依法承担全县农业领域的种子(食用菌)、种畜禽、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植物检疫、水产渔政、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合作经营、农民负担监督、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和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与相关单位建立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负责全县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案件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协助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通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重点工作

1.始终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农业局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规划部署,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全方位、常态化、纵深性加强政治监督,广泛开展“十个明确”理论宣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农业执法政策宣讲,开展农业领域的种子(食用菌)、种畜禽、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植物检疫、水产渔政、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合作经营、农民负担监督、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

二、单位概况

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3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8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

通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为621.4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6.99万元,主要原因为:1.2024年单位年初预算人数增加17人,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2.2024年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2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9.23万元,占总收入98.03%,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12.23万元,占总收入1.97%。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2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06万元,占总支出95.11%,项目支出30.40万元,占总支出4.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1.4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06.99万元,主要原因为:1.2024年单位年初预算人数增加17人,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2.2024年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9.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12.23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36万元、农林水支出481.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1.46万元,比2023年增加306.99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1.2024年单位年初预算人数增加17人,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2.2024年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591.0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13.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抚恤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2.公用经费7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30.4万元,其中:执法专项经费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全县农贸市场监管执法、农机安全执法、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执法、水产渔政等涉农领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案件办理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案件办理等工作。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2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增加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年初预算人数增加17人,公务接待费相应提高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一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预算安排。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3.32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增加18.24万元,增长72.73%,主要原因是:单位年初预算人数增加,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9.05万元。无公务用车,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2个,预算项目资金30.40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除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通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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