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江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07-05 17:28 来源: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通江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通江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助推全县乡村振兴、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区三地、红色通江”和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通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通江实际,对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八五”普法、“法律七进”“双百”和“基层行”活动的重要内容。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网上宣讲,切实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责任单位:县法建办、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要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巴中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巴中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等,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强化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格规范处罚裁量权,按照市全面推行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的相关部署,开展不合理罚款事项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编制资源,由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权,县司法局承担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考核+问责”出庭应诉追究机制,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编办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医疗纠纷、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用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信息系统,发挥大数据在调解中的作用,打破部门资源壁垒,做到应调尽调、能解尽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公开内容和范围,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惠民利民等领域的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政务访谈”全媒体平台等新兴媒体和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便民服务。建立重要信息和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智慧法律服务”,积极构建以“县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工作站为基础,村(社区)工作室为基点”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援助、公证、仲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培养壮大公益法律服务机构队伍,建立重点群体、特殊案件当事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到重点对象应援尽援、速援优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实战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深化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法治宣传能力,做好洪涝、地震、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的应急救援处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压实“四方责任”,依法实施疫情应急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等县级有关部门,通江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依法加强社会保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并参加社会保险。按标准预算工伤保险费,抓好公职人员工伤保险工作。公益性及政府统征地必须坚持“先保后征”原则,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确保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强化人口信息管理,及时更新人口信息库,防范死亡冒领、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全县政务数据共享和有序汇聚,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用好“天府通办”平台,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进“智慧执法”“掌上执法”。(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