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07-08 10:52 来源: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通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通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法治政府建设攻坚深化之年。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通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署,现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系统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始终坚持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及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加强学习成果转化运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

二、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坚持抓“关键”和把“关口”相结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行政执法这个“关键群体”,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着力提升会前学法质效,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部门年度集中学法至少4次。常态化推进现场述法评议,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在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法考法。组织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全面推广应用依法行政“法治账图”,推动业务与法治紧密结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法制(规)股长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责任单位: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县司法局等县级相关单位(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

三、着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到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实现决策事项程序规范、内容合法。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涉企业(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事项合法性审查审核的必要前置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强与人大常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衔接,按时保质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巴中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建成覆盖县、乡两级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首违不罚”事项落地落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土地管理、建设规划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两法”衔接。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案件评查行动,对2023年度办结的涉企行政许可、处罚案件开展评查。〔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江生态环境局等县级相关单位(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

五、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速度,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清理政府规章设定的不合理罚款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依法开展营商环境“清障”行动,建立助企纾困“政策明白卡”,开展营商环境“观察团”评议评价活动,畅通企业诉求解决渠道,切实把《2024年为企办实事若干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相关单位(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

六、不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推动调解与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深度衔接,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有序高效运转,强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体化运行。深化府院、府检联动,规范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巴中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被诉讼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率、参加听证率均达到100%。建立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县级相关单位(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

七、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惠民利民等领域的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做到法定公开事项全部主动公开到位。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重要信息和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等县级相关单位(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

八、切实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效,持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反映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依纪依法查处。严格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按期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组织开展确保企业反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招投标中存在的违反建立国家统一大市场、阻碍公平竞争、破坏营商环境等情形和“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等情况法治督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相关单位(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

九、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方式,打造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制定《法律服务项目清单》,高效服务企业发展。开展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统筹安排全县律师事务所,对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涉法事务的事前预警、事中排查、事后处置事项,优化法治宣传、法治体检、法治服务、涉企矛盾纠纷化解、项目合规管理等全周期、响应式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挖掘和报送力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等县级相关单位(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

十、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应急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落实《巴中市安全生产清单制工作推进及考评工作方案》,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双重预防机制。落实《通江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等。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落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开展2024年的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应急实战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公开突发事件信息。〔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通江生态环境局等县级相关单位(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

十一、深入推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聚焦解决为民服务质效问题,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完善“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同享”运行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持续推进“智慧执法”“掌上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等县级相关单位(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

十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压紧压实各项责任,督促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地落实。高质量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化。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常态化督促检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问题到位、整改问题有效。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督办、约谈、通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责任单位: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目标绩效评估中心等县级相关单位(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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