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1〕7号

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6-30 17:18 字号: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就巴中市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海关、金融、外汇、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市、县区相关单位在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要继续办理终结。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相关单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或者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改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巴中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巴中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440号,电话:0827—5285772。

(二)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龙舌坝社区龙华街267号,电话:0827—5299391。

(三)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登科寺路228号,电话:0827—3368186。

(四)南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南江县司法局),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6号党政中心236室,电话:0827—8855598。

(五)通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通江县司法局),地址:通江县诺江镇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7楼,电话0827—7117056。

(六)平昌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平昌县司法局),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华街东段袁三巷5号,电话:0827—6220508。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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