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其功能正常发挥”和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之规定,请以上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按照以上法律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通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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